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114.主不仅在天堂,而且就是天堂本身。因为构成天使的是爱与智慧,这两者属于天使里面的主;由此可推知,主就是天堂。因为天使之为天使,不是凭他们的自我;他们的自我和世人的一样,也是邪恶。一位天使的自我之所以是邪恶,是因为所有天使都曾为人,这种自我是天使与生俱来的。它只是被移走,并且它被移走到何等程度,天使就在何等程度上将爱与智慧,也就是主接入自己里面。只要稍稍提升自己的理解力,谁都能看出,主能住在天使里面,但只能住在祂的东西里面,也就是住在祂自己的固有本性,即爱与智慧里面,根本不可能住在天使的自我,也就是邪恶里面。正因如此,邪恶被移走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住在他们里面,他们便在何等程度上成为天使。天堂天使的品质就是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当神性存在于天使里面时,这神性就被称为天使的。由此明显可知,天使之为天使是凭主,而不是凭他们自己。因此,这也适用于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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