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31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圣爱与圣智 #101

101.这热与光,或

101.这热与光,或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属灵发出构成一体,这一点可通过自然界的太阳发出的热与光来说明。两者在从那太阳发出时也是构成一体的。它们在地球上并未构成一体,原因不在于太阳,而在于地球。因为地球日复一日地绕轴自转,年复一年地沿黄道公转,这造成的表象是,热与光并未构成一体。因为在盛夏,热多于光;而在隆冬,光多于热。

灵界也一样,只是那里没有地球日复一日的自转或年复一年的公转;只有天使转向主多一点或少一点。那些转向主多一点的天使接受的热多,光相对少一些;而那些转向主少一点的天使接受的光多,热相对少一些。正因如此,由天使组成的天堂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的”,一个被称为“属灵的”。属天天使接受更多的热,属灵天使接受更多的光。此外,他们所在之地表面上照他们对热与光的接受而各不相同。只要将地球运动替换成天使的这种状态变化,就会有一个完整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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