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SS95.字义上的许多事物都是表面真理,有纯正真理隐藏在它们里面;根据这些真理思考和说话不会害人,但确认它们到了摧毁隐藏在里面的纯正真理的地步,就会害人;这一点可通过自然界中的一个例子来说明,举这个例子是因为,属世之物比属灵之物更具教育性和说服力。
表面上看,太阳每天、每年都围绕地球转动;故在圣言中,经上说日升日落,从而带来早晨、正午、傍晚和夜间,还带来春夏秋冬,从而带来天数和年岁。而事实上,太阳是静止不动的,因为它就是一片火海,是地球在每天自转,并且每年绕太阳公转。人若因简单无知而以为太阳围着地球转,不会摧毁属世真理,即:地球每天绕其轴自转,每年沿黄道公转。但人若通过圣言和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太阳的表面运动和轨道是真的,就是在推翻,甚至摧毁真理。
太阳的表面运动是一个表面真理;太阳的静止不动,则是一个纯正真理。人人都可以照着表面真理谈论,并且也的确是这么谈论的;但出于确认而如此思考就会削弱理性理解的能力,使它变瞎。夜空中的恒星也一样。表面真理是,它们和太阳一样,每天绕行星一圈;因此,论到这些恒星,我们也会说它们升起落下。但纯正真理是,恒星都是固定的,它们的天空也是静止不动的。然而,人人都可以照着表象谈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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