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31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0

SS90.由于此处所

SS90.由于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是圣言的神性和神圣,所以对于前面的论述,我们可以补充一个值得一提的经历。一张小纸片从天上降到我这里,它上面写满希伯来字,不过,是用古人所用的那种书写方式来写的。在那些时代,这些字母(其中一些字母现在成了直线型的)是弯曲的,有往上翘的小角。当时与我同在的天使说,他们自己能从字母本身明白完整的含义,尤其从线和每个字母的尖点的弯曲知道这些含义。他们解释了这些字母每一个是什么意思,合起来又是什么意思,并说,加到亚伯兰和撒莱名字上(创世记17:5, 15)的字母“H”表示无限和永恒之物。他们还当着我的面仅仅根据字母或音节解释了诗篇32:2中的圣言含义。总的来说,这些字母的含义是:主甚至怜悯作恶的人。

天使告诉我,在第三层天堂,文字是由以各种方式弯折的弯曲字母构成的,并且每个字母都拥有一个完整的含义;那里的元音显示出一种对应于情感的声音。在第三层天堂,他们无法发出元音i和e,而是用y和eu来取代它们;他们使用元音a,o和u,因为这些字母有一个全音。他们还说,他们不会把辅音念得那么生硬,而是很柔和;正因如此,一些希伯来字母有小圆点在里面,作为一个记号,提醒它们要有一个柔和的发音。他们补充说,念这些字母时的生硬在属灵天堂会用到,因为那里的天使处于真理,真理允许生硬的东西,但良善不允许,而属天国度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良善。他们又说,这些天使拥有用含有某种意义的点和小角的弯曲字母写成的圣言。由此明显可知主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直到一切都成全。(马太福音5:18)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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