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31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67

SS67.我们可以举

SS67.我们可以举例说明属灵和属天天使如何从圣言向世人所呈现的属世意义中提取出各自的意义。以十诫中的五条诫命为例:

要尊敬父母。世人将“父母”理解为世上的父母,以及所有担任父母角色的人;将“尊敬”理解为仰慕并顺从他们。但属灵天使将“父”理解为主,将“母”理解为教会;将“尊敬”理解为热爱。而属天天使则将“父”理解为主的神性之爱,将“母”理解为主的神性智慧;将“尊敬”理解为出于主行善。 

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或以种种借口夺走邻舍的财物。属灵天使理解为利用虚假和邪恶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属天天使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给自己,声称主的公义与功德是他自己的。

不可通奸。世人将“通奸”理解为通奸、滥交、下流行为、淫秽的言语和肮脏的思想。属灵天使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属天天使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并亵渎圣言。

不可杀人。世人将“杀人”理解为心怀仇恨,寻求报复,甚至杀人。属灵天使理解为行事像魔鬼并摧毁人的灵魂。属天天使理解为仇恨主,并仇恨属于主的任何东西。

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诬蔑。属灵天使理解为告诉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属天天使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圣言的属灵和属天意义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属世意义中演变并提取出来的。说来奇妙,天使们虽提取出这些意义,却不知道世人在想什么;然而,天使和世人的思维却通过对应如目的、原因和结果那样构成一体。此外,目的实际上在属天国度,原因在属灵国度,结果在属世国度。藉由对应的这种结合自创造时就是这样。这就是人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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