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9.⑷这意味着所有人都预定上天堂,没有人预定下地狱。主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而是灵人自动投入地狱,这一点在1758年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一书(545-550节)已经说明。凡邪恶和不敬虔的人死后都如此行,世上的邪恶和不敬虔的人也一样,唯一区别在于:只要还在世上,他们仍能被改造,能接受并吸收得救的方法,但离世后就不能了。得救的方法涉及这两点:必须避开邪恶,因为它们违背十诫中的神性律法;必须承认有一位神。人人都能做到这两点,只要他不爱邪恶。主不断向他的意愿注入能使他避开邪恶的能力,向他的理解力注入能使他思想有一位神的能力。然而,若不做那件事,没有人能做这件事,因为这两件事是连在一起的,就像十诫的两块石版一样,其中一块涉及主,一块涉及人。主从祂的石版光照每个人,并赋予他能力;但人只有做到他石版上所吩咐的事,才接受到这种能力和光照。在此之前,这两块石版看上去就像一个躺在另一个上面,并被封印封住;但随着人做到他石版上所吩咐的事,它们就被启封并打开。
如今十诫不就像只在孩子和青少年手中打开的小密封书或小册子吗?对成年人说,他们不可以做某事,因为这违反十诫,谁会听呢?但如果你说,他们不可以做某事,因为这违反神性律法,他们或许会听。然而,十诫却是神性律法本身。我曾在灵界对几个人做过一个试验,当我提到十诫或教义问答时,他们都轻蔑地弃绝之。这是因为十诫的第二块石版,就是人的石版教导说,必须避开邪恶;如果人不避开它们,无论是因为他不敬虔,还是因为他的宗教信条声称行为无助于救恩,唯独信可以,那么他一听见有人提到十诫或教义问答,就会带有某种程度的轻蔑,仿佛听见的是一本对孩子们不再有用的儿童书。
提及这一切是为了清楚说明,凡想要得救的人都不会不知道得救的方法,或缺乏得救的能力。由此可知,所有人都被预定上天堂,没有人被预定下地狱。然而,由于有些人信仰与救赎相反的预定论,也就是诅咒,并且这种信仰极其有害,无法被驱散,除非理性看见它的愚蠢和残忍,所以必须按下列顺序来认真考虑:
①除了去天堂,任何预定都违背神性之爱及其无限。
②除了去天堂,任何预定都违背神性智慧及其无限。
③只有那些生在教会的人才能得救是一种愚蠢疯狂的异端邪说。
④人类当中有人因预定而受到诅咒,这是一种残忍的异端邪说。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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