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27

327.⑶若未得救,

327.⑶若未得救,那是人自己的过错。凡理性的人一听见以下真理,都会承认它,即:邪恶不可能从良善流出,良善也不可能从邪恶流出,因为它们是对立面。这意味着,从良善流出的,无非是良善;从邪恶流出的,无非是邪恶。承认这个真理,也会承认,良善不是被良善的接受者,而是被邪恶的接受者转变为邪恶的,因为每种形式都会将流入它的东西转化为某种具有自己性质的事物(可参看292节)。既然主是本质上的良善,或良善本身,那么显而易见,邪恶不可能从主流出,或由祂产生;但良善能被其形式为邪恶形式的接受对象转变为邪恶。就其自我而言,人就是这种对象。这自我不断从主接受良善,又不断改变它,以适合自己的形式,也就是邪恶形式的性质。由此可推知,人若不得救,错在他自己。诚然,邪恶来自地狱;但由于人把它当成自己的来接受,从而将它据为己有,所以无论说邪恶来自人,还是来自地狱,都是一回事。我需要按下列顺序说明,邪恶如何被据为己有,甚至到了宗教本身被毁灭的地步。

①随着时间推移,每种宗教都逐渐衰落并走向完结。

②每种宗教都是因人里面的神之形像的颠倒而逐渐衰落并走向完结的。

③这种情形的发生是由于遗传之恶世世代代的不断增加。

④尽管如此,主仍规定人人都能得救。

⑤祂还规定新教会要取代被彻底摧毁的前教会。


真实的基督教 #305

305.这条诫命出自

305.这条诫命出自《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当孝敬父母”的属世之义或字义,是指当尊敬父母,顺从他们,关心他们,对他们的慈爱行为表达感激。这些慈爱行为包括供养子女吃穿,把他们带向社会,以便让他们过上文明、体面的生活;教导子女宗教戒律,把他们带入天堂。父母以此为子女预备世俗的幸福和永恒的幸福。父母如此行是由于他们从主所得的仁爱,他们站在主的立场上行事。它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如果父母过世了,受监护人要尊敬自己的监护人。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当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对我们来说,就是尊敬我们的国家主席和各级政府。因为他们从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生活保障,就像父母提供具体的生活保障一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热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为我们提供支撑和保护,所以它被称为祖国(fatherland from father或motherland)。实际上,父母也必须尊敬我们的国家、国家元首和各级政府,并将这种观念植入到子女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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