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7.⑶若未得救,那是人自己的过错。凡理性的人一听见以下真理,都会承认它,即:邪恶不可能从良善流出,良善也不可能从邪恶流出,因为它们是对立面。这意味着,从良善流出的,无非是良善;从邪恶流出的,无非是邪恶。承认这个真理,也会承认,良善不是被良善的接受者,而是被邪恶的接受者转变为邪恶的,因为每种形式都会将流入它的东西转化为某种具有自己性质的事物(可参看292节)。既然主是本质上的良善,或良善本身,那么显而易见,邪恶不可能从主流出,或由祂产生;但良善能被其形式为邪恶形式的接受对象转变为邪恶。就其自我而言,人就是这种对象。这自我不断从主接受良善,又不断改变它,以适合自己的形式,也就是邪恶形式的性质。由此可推知,人若不得救,错在他自己。诚然,邪恶来自地狱;但由于人把它当成自己的来接受,从而将它据为己有,所以无论说邪恶来自人,还是来自地狱,都是一回事。我需要按下列顺序说明,邪恶如何被据为己有,甚至到了宗教本身被毁灭的地步。
①随着时间推移,每种宗教都逐渐衰落并走向完结。
②每种宗教都是因人里面的神之形像的颠倒而逐渐衰落并走向完结的。
③这种情形的发生是由于遗传之恶世世代代的不断增加。
④尽管如此,主仍规定人人都能得救。
⑤祂还规定新教会要取代被彻底摧毁的前教会。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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