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5.⑵因此,按照圣治,人人都能得救;凡承认神,并过着良善生活的人都会得救。从刚才的说明清楚可知,人人都能得救。有些人认为主的教会只存在于基督教界,因为唯独在那里,主为人所知,圣言也唯独在那里。然而,仍有许多人相信主的教会是普遍的,也就是传遍并分散在世界各地,甚至存在于那些不知道主,没有圣言的人当中。他们说,这不是那些人的过错,他们没有办法克服自己的无知。既然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人,如果有人为地狱而生,那么就违背了神的爱和怜悯。
既然许多基督徒(尽管不是全部)相信被称为“大公教会”的广泛教会是存在的,那么可推知,这个广泛教会必有某些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进入一切宗教,并构成一个大公教会。按下列顺序可以看出,这些基本原则就是对神的承认和生活的良善:
①对神的承认带来神与人并人与神的结合,对神的否认带来分离。
②每个人都是照其生活的良善而承认神并与祂结合。
③生活的良善,或正确的生活,就是避开邪恶,因为它们反对宗教,因而反对神。
④这些就是所有宗教的基本原则,通过它们,每个人都能得救。
20.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新教徒构成核心或中心区域,在那里按国籍排列。在这个中心区域,英国人在中间,荷兰人朝东南,德国人朝北,瑞典人朝西北,丹麦人朝西。但在这些国家中,只有那些过着仁及其信的生活之人住在中间区域;那里有许多社群。他们周围是没有过信与仁的生活的新教徒,这些新教徒就是为自己造假天堂的人。不过,无论在天堂还是在地狱,所有人都有不同的安排。新教徒之所以在那里构成中心区域,是因为圣言在他们当中被阅读,主也在他们当中受到敬拜;这在那里产生最大、最强的光;这光从那里,如同从它的中心传播到整个周边区域,并带来光照。因为灵人与天使所享有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这太阳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它发出的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这就是灵界的一切属灵事物的源头。关于主在灵界显为一轮太阳,以及这太阳的光和热,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16-1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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