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5.⑵因此,按照圣治,人人都能得救;凡承认神,并过着良善生活的人都会得救。从刚才的说明清楚可知,人人都能得救。有些人认为主的教会只存在于基督教界,因为唯独在那里,主为人所知,圣言也唯独在那里。然而,仍有许多人相信主的教会是普遍的,也就是传遍并分散在世界各地,甚至存在于那些不知道主,没有圣言的人当中。他们说,这不是那些人的过错,他们没有办法克服自己的无知。既然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人,如果有人为地狱而生,那么就违背了神的爱和怜悯。
既然许多基督徒(尽管不是全部)相信被称为“大公教会”的广泛教会是存在的,那么可推知,这个广泛教会必有某些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进入一切宗教,并构成一个大公教会。按下列顺序可以看出,这些基本原则就是对神的承认和生活的良善:
①对神的承认带来神与人并人与神的结合,对神的否认带来分离。
②每个人都是照其生活的良善而承认神并与祂结合。
③生活的良善,或正确的生活,就是避开邪恶,因为它们反对宗教,因而反对神。
④这些就是所有宗教的基本原则,通过它们,每个人都能得救。
344.新教会之信的存在是:
(1)全然信靠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2)确信凡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都会被祂拯救。
新教会之信的彰显是出自圣言的真理。新教会之信的产生是:
(1)属灵的视觉;
(2)真理的和谐;
(3)坚定的信念;
(4)铭刻于心的承认。
新教会之信的状态是:
(1)新生之信,成长之信,成熟之信;
(2)出于真正真理之信,出于真理表象之信;
(3)记忆之信,理性之信,启示之信;
(4)属世之信,属灵之信,属天之信;
(5)生活之信,基于神迹之信;
(6)自由之信,强制之信。
关于新教会之信的真正形式,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可参看前面(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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