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5.⑵因此,按照圣治,人人都能得救;凡承认神,并过着良善生活的人都会得救。从刚才的说明清楚可知,人人都能得救。有些人认为主的教会只存在于基督教界,因为唯独在那里,主为人所知,圣言也唯独在那里。然而,仍有许多人相信主的教会是普遍的,也就是传遍并分散在世界各地,甚至存在于那些不知道主,没有圣言的人当中。他们说,这不是那些人的过错,他们没有办法克服自己的无知。既然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人,如果有人为地狱而生,那么就违背了神的爱和怜悯。
既然许多基督徒(尽管不是全部)相信被称为“大公教会”的广泛教会是存在的,那么可推知,这个广泛教会必有某些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进入一切宗教,并构成一个大公教会。按下列顺序可以看出,这些基本原则就是对神的承认和生活的良善:
①对神的承认带来神与人并人与神的结合,对神的否认带来分离。
②每个人都是照其生活的良善而承认神并与祂结合。
③生活的良善,或正确的生活,就是避开邪恶,因为它们反对宗教,因而反对神。
④这些就是所有宗教的基本原则,通过它们,每个人都能得救。
24.每个人都会下意识地将一群人视为一个个体;因此,一说国王是头,臣民是身体,而某人在这总身体,也就是王国中有一个位置,他当即就能明白是什么意思。政治体是这样,属灵的身体也是这样。属灵的身体就是教会;它的头就是神-人;由此明显可知,被视为一个人的教会若不将宇宙的创造者和维护者思想为一位神,而是思想为数位,将是何模样?这样的教会看上去就像一个身子数个头,因而不像一个人,而像一个怪物。即便有人说这些头有一个本质,因而一起构成一个头,由此唯一能想像到的,要么是一个头、数张脸;要么数个头、一张脸。如此构成的教会从整体来看,就显得奇形怪状了。而事实上,一神是头,教会是身体,它按照头的指令,而非凭自己行动,这和人的情形一样。正因如此,一个王国只能有一位王,数个王会使王国四分五裂,而一位王就能将它凝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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