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25

325.⑵因此,按照

325.⑵因此,按照圣治,人人都能得救;凡承认神,并过着良善生活的人都会得救。从刚才的说明清楚可知,人人都能得救。有些人认为主的教会只存在于基督教界,因为唯独在那里,主为人所知,圣言也唯独在那里。然而,仍有许多人相信主的教会是普遍的,也就是传遍并分散在世界各地,甚至存在于那些不知道主,没有圣言的人当中。他们说,这不是那些人的过错,他们没有办法克服自己的无知。既然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人,如果有人为地狱而生,那么就违背了神的爱和怜悯。

既然许多基督徒(尽管不是全部)相信被称为“大公教会”的广泛教会是存在的,那么可推知,这个广泛教会必有某些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进入一切宗教,并构成一个大公教会。按下列顺序可以看出,这些基本原则就是对神的承认和生活的良善:

①对神的承认带来神与人并人与神的结合,对神的否认带来分离。

②每个人都是照其生活的良善而承认神并与祂结合。

③生活的良善,或正确的生活,就是避开邪恶,因为它们反对宗教,因而反对神。

④这些就是所有宗教的基本原则,通过它们,每个人都能得救。


圣爱与圣智 #229

229.有些人坚持认

229.有些人坚持认为,可能有一种物质极其简单,以至于不是一个由更小形式构成的形式,由这种物质通过聚集的过程产生了从属物或复合物,最终产生被称为材料的物质。而事实上,这种绝对简单的物质不可能存在。因为没有形式的物质是什么呢?它是无法以任何事物来表明的某种事物,凡来自无法以任何事物来表明的某种事物之物,都无法通过聚集的过程而得以构成。一切事物的最初受造物质,即最微小和最简单的物质有无数成分在里面;我们将在下文,就是论述形式的地方看到这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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