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25

325.⑵因此,按照

325.⑵因此,按照圣治,人人都能得救;凡承认神,并过着良善生活的人都会得救。从刚才的说明清楚可知,人人都能得救。有些人认为主的教会只存在于基督教界,因为唯独在那里,主为人所知,圣言也唯独在那里。然而,仍有许多人相信主的教会是普遍的,也就是传遍并分散在世界各地,甚至存在于那些不知道主,没有圣言的人当中。他们说,这不是那些人的过错,他们没有办法克服自己的无知。既然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人,如果有人为地狱而生,那么就违背了神的爱和怜悯。

既然许多基督徒(尽管不是全部)相信被称为“大公教会”的广泛教会是存在的,那么可推知,这个广泛教会必有某些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进入一切宗教,并构成一个大公教会。按下列顺序可以看出,这些基本原则就是对神的承认和生活的良善:

①对神的承认带来神与人并人与神的结合,对神的否认带来分离。

②每个人都是照其生活的良善而承认神并与祂结合。

③生活的良善,或正确的生活,就是避开邪恶,因为它们反对宗教,因而反对神。

④这些就是所有宗教的基本原则,通过它们,每个人都能得救。


圣爱与圣智 #100

100.从显为太阳的

100.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与光就是那在一种显著意义上被称为属灵本质的,它们以单数形式被称为属灵本质,因为它们是一。因此,当下文提及属灵本质时,它是指合在一起的这两者。正是由于这种属灵本质,整个灵界才被称为属灵的。灵界的一切事物都通过这种属灵本质而获得自己的起源,以及自己的名称。这热与光之所以被称为属灵本质,是因为神被称为“灵”,作为灵的神就是属灵的发出。神凭自己的本质而被称为耶和华;但凭这发出而活跃并光照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故经上说,生气和光照是通过耶和华的灵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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