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4.由此可见,圣治仅仅是上天堂的预定,不可能被改变为其它任何东西,所以我需要在此按刚才所提出的顺序说明,创世的目的是一个来自人类的天堂。
①每个人被造都是为了活到永远。在《圣爱与圣智》一书的第三和第五部分,我已说明,人里面有三个生命层级,被称为属世层、属灵层和属天层,这三个层级其实在每个人里面;而动物里面只有一个生命层级,该生命层级就像人里面被称为属世层的最低层级。由此可知,人通过其生命上升到主那里而在动物之上,以至于进入这种状态:他能理解来自神性智慧的事物,意愿来自神性之爱的事物,以这种方式接受神性。人若能接受神性,以至于在自己里面看见并感觉到它,必能与主结合,并因这结合而活到永远。
如果主不创造祂能与之分享祂神性的自己的形像和样式,那么祂与宇宙的整个创造有什么关系呢?否则,祂只会造某种东西,使它存在或不存在,或叫它出现或不出现,这样做只是为了祂能从远处单纯观察排列组合和不断的变化,就像舞台上所发生的事那样。如果所有这些变化不服务于将更亲密地接受神性,看见并感受到它的对象,那么神性在它们里面的目的是什么呢?既然神性享有无尽的荣耀,那么祂会把这荣耀只留给自己,或祂能这样做吗?因为爱渴望将自己的东西分享给其他人,甚至将它所能拥有的一切给予其他人。那么无限的神性之爱会怎样呢?它能给予又收回吗?这岂不是给予某种注定消亡的东西?这种东西本质上是虚无,因为当它消亡时,就会化为乌有。它里面没有真实的“存在”。但神性之爱给予的是真正的存在之物,或不会停止存在之物。这就是永恒之物。
为叫每个人都能活到永远,他里面终将死亡的东西会被拿走。这终将死亡的东西就是他的肉体,肉体通过死亡被拿走。于是,人里面的不朽之物,也就是他的心智,就被揭开;这时,他就变成人形式的一个灵;他的心智就是那灵。古代的圣贤和智者都知道,人的心智不可能死亡;因为他们说,灵或心智既然能变得智慧,怎会死亡呢?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古人对这个问题的深层概念;但它却是从天堂降至他们大体感觉的一个概念,也就是说,他们大体感觉到神是智慧本身,人是这智慧的分享者,神是不朽或永恒的。
我因蒙允许与天使交谈,所以也能根据经历说一说。我曾与那些生活在许多世纪以前的人交谈过,其中有的生活在大洪水之前,有的生活在大洪水之后,有的生活在主的时代,有一个是主的使徒,许多生活在后来的时代。他们看上去都正当盛年,他们说,他们对死亡一无所知,只知道它是诅咒。当过着良善生活的人进入天堂时,他们都会进入他们在世上刚成年时的年龄,并永远保持,即便他们在世时已经年老衰弱。女人也是,即便老态龙钟,满面皱纹,同样会回到美丽的花样年华。
人死后会活到永远,这一点从圣言清楚看出来;在圣言中,天上的生命被称为“永生”(如马太福音19:29; 25:46; 马可福音10:17; 路加福音10:25; 18:30; 约翰福音3:15-16, 36; 5:24-25, 39; 6:27, 40, 68; 12:50);也简单地被称为“生命”(马太福音18:8-9; 约翰福音5:40; 20:31);主也对门徒说:
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翰福音14:19)
论到复活,祂说:
神不是死人的神,而是活人的神;他们不能再死。(路加福音20:36, 38)
②每个人被造都是为了在幸福的状态下活到永远。这是必然的结果,因为想让人活到永远的那一位也想让人活在幸福的状态中。否则,永生算什么呢?爱总是渴望别人好。父母的爱渴望子女好,新郎和丈夫的爱渴望新娘和妻子好,朋友的爱渴望朋友好;那么,神性之爱为何不会这样呢?除了快乐还有什么是好呢?除了永恒的幸福之外,还有什么算得上是神的好呢?一切好,即良善都是因其快乐或幸福而被称为良善。诚然,所给予或占有的东西被称为良善,但这些东西若不令人快乐,就是无益的良善,这种良善本身并不是良善。由此清楚可知,永生也是永恒的幸福。人的这种状态就是创世的目的;如果仅有那些进入天堂的人处于这种状态,那么这不是主的过错,而是人的过错。稍后我们会看到,这是人自己的过错。
③这意味着每个人被造都是为了进入天堂。这是创世的目的。但之所以不是所有人都进入了天堂,是因为他们充满地狱的快乐,这种快乐与天堂的幸福是对立的。那些未享有天堂幸福的人不能进入天堂,因为他们无法承受它。凡进入灵界的人,都不会被禁止升入天堂;但当一个享受地狱快乐的人进入天堂时,他的心就会怦怦直跳,呼吸困难,他的生命开始衰退,他陷入痛苦和折磨之中,就像挨近火的蛇一样扭动翻滚。发生这种情形是因为对立双方彼此对抗。
然而,这些人不会真的死亡,因为他们生而为人,由此拥有思想和意愿,以及随之说话和行动的能力。但他们只能与那些享有类似生命快乐的人生活在一起,故被送到这些人那里。这意味着那些享有邪恶快乐的人被送到自己人那里,那些享有良善快乐的人也被送到自己人那里。事实上,每个人都被允许享有自己的邪恶快乐,只要他不去骚扰那些享有良善快乐的人。但由于邪恶天生憎恨良善,从而忍不住骚扰良善,所以为防止他们造成伤害,他们被带走并投入他们在地狱的自己的地方;在那里,他们的快乐转化为不快乐。
这一切不会否认这一事实:人自创造时,因而生来就有进入天堂的固有可能性。因为凡在婴孩时期死去的人都进入了天堂,在那里如世人那样被抚养长大,接受教导,并因着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而充满智慧,成为一位天使。这同样适用于被抚养长大并接受教导的世人,因为在小孩子里面的东西也在他们里面。关于灵界的小孩子,可参看1758年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一书(329-345节)。
许多世人之所以没有为天堂做好准备,是因为他们热爱其被称为属世层的生命第一层级,不愿从中退出,变得属灵;生命的属世层就自身而言,只爱自己和世界,因为它粘贴于身体感官,身体感官伸向世界;而属灵层就自身而言,却爱主和天堂,也爱自己和世界;但神和天堂是第一位的,是更高的,主要的,并占主导地位,而自己和世界是其次的,更低的,如同工具或仆人。
④神性之爱必意愿这一切,神性智慧必为此作准备。《圣爱与圣智》一书已充分说明,神性本质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那里(358-370节)还说明,主在每个人类胚胎里面都形成了两个容器,一个为神性之爱,一个为神性智慧;神性之爱的容器是为了人将来的意愿,神性智慧的容器是为了人将来的理解力;这意味着主已将意愿良善和理解真理的官能赐予每个人。
既然人自出生就被主赐予这两种官能,主因此在人里面就住在这些官能中如同住在祂的礼物中,那么清楚可知,祂的神性之爱必想叫人进入天堂,在那里享受永恒的幸福;还清楚可知,神性智慧必为此准备。但由于主的神性之爱想叫人在自己里面感受天堂的幸福,如同是他自己的,并且这是不可能的,除非他被完全保持在这种表象中,即:他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所以主只能照着祂的圣治律法引领人。
400.㈣具体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
⑴爱自己就是只愿自己好,而不愿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也不愿教会、国家、社区或同胞好。爱自己还包括向它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崇敬和荣耀。若在善行中看不到这些好处,他心里会说:“做这种事干什么?我为何要这样做?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于是他就不再行这些善事了。由此可知,人若处于自我之爱,就不会爱教会、国家或社区,也不爱他的同胞,以及系真善之事,而只爱他自己或属他自己的东西。
⑵若人的思维和行为不关注邻人,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关注主,而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他做一切事都是为他自己或自己人,那么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即便他为公众做了点什么,那也只是为了做秀;若为邻人做了什么,那是为了赢得其好感。
⑶之所以说为了他自己或自己人,是因为凡爱自己的人也会爱属他自己的人。具体地说,这些人就是他的儿孙;一般来说,是与他行如一体的所有人,他称其为自己人。爱这些人也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仿佛在自己里面看待他们,并在他们里面看到自己。他口中的自己人还包括称赞、崇敬和尊重他的所有人。至于其他人,他以肉眼观之视为人,以灵眼观之,则视之与幽灵无异。
⑷与自己相比,人若看不起邻人,并且如果邻人不站在他这边、不敬畏和尊敬他,他就视之为敌,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若基于上述原因而仇恨并迫害邻人,就更是处于自我之爱;若因此怒火中烧、伺机报复,并渴望毁灭他,那这人在自我之爱中就陷得更深了。这种人最终喜欢残忍。
⑸对照天堂之爱可说明自我之爱的性质。天堂之爱就是为了服务而热爱服务,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所行之善而热爱良善。另一方面,凡为了自己而爱它们的人,只是象爱自己家里的仆人那样爱它们,因为它们对他有用。由此可知,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希望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它们服务;他将自己置于它们之上、将它们置于自己之下。
⑹此外,人越拥有天堂之爱,就是热爱服务和善行,并且当如此行时,发自内心高兴,他就越被主引领,因为这就是主的爱,这爱出自祂。另一方面,人越爱自己,越自己引领自己,就越被自我(自我中心)所牵引。人的自我全然是恶,因为这是其遗传的邪恶,这恶就是爱己胜过神,爱尘世胜过天堂。
⑺自我之爱的另一个特征是:越放松约束,即越解除外在的束缚,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畏惧,对丧失名声、崇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畏惧,这爱就越不顾一切地向前冲,直到不仅想统治全世界,甚至想统治天堂,事实上,还想凌驾于神之上,没有尽头或限度。这种欲望就潜藏在处于自我之爱中的每个人里面,即便它没有显明在全世界面前,因为上述约束和束缚拦住了他;具有这种秉性的人面临拦阻时,会就地等待,直等到前行的可能性再次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何处于这种爱的人意识不到他里面居然隐藏着如此疯狂和无节制的欲望。不过,人人都能从独裁者和国王身上清楚看到这一事实。这种人不会遇到这类约束、束缚和不可能。他们急于征服各省各国,并且只要能成功,就会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种情形在那些将疆域扩张到天堂,并将主的整个神性权力转给自己之人身上尤其明显。这些人不停地想要更多。
⑻权力分为两种,一种基于对邻之爱,另一种则基于自我之爱。这两种权力是对立的。人若因爱邻而行使权力,就会想要所有人都好,并且只喜欢发挥作用或服务他人。服务他人就是因希望别人好而对他人行善,并发挥作用。这就是他的爱,也是他内心的快乐。而且,他的地位晋升得越高,他就越开心,不过不是因着他的地位,而是因着他能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这就是天堂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因爱自己而行使权力,就不想任何人好,只想自己和自己人好。他履行服务是为了他自己的崇敬和荣耀,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所认可的用处。服务他人只是为了他能被服务、崇敬并获得权力。他寻求高位不是为了能行善,而是为了能保持领袖地位,倍受尊敬,从而实现内心的满足。
⑼结束尘世生活后,对权力的热爱仍存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爱邻行使权力的人在天堂同样会拥有赋予他们的权力,不过,那时行使权力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热爱的服务和良善。当服务和善行行使权力时,就是主在行使权力。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行使权力的人,在结束自己的尘世生活后,则会被罢免,并沦为奴隶。
这些就是借以识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之人的迹象。无论傲慢还是谦卑,他们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因为这类事物居于内在人,并且绝大多数人会隐藏内在,训练外在假装爱大众和邻人,其实他真实的感觉是相反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爱大众和邻人会内在地感染所有人,他们会在某种程度上赢得尊重。这爱之所以如此感染人,是因为天堂流入它里面。
⑽邪恶可见于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通常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待异己者的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各种仇恨、报复行为、欺骗、狡诈、冷酷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敬这些事物,也只是挂在嘴上,而非发自内心。由于这类邪恶出于自我之爱,故必然伴随类似的虚假,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⑾然而,尘世之爱则是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他人财富,心系财富,并放任尘世将其从属灵之爱那里撤回并引离,而属灵之爱则是对邻之爱,即来自天堂。那些渴望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之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这样做的人,就处于尘世之爱,他们毫不关心邻人的利益。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觊觎别人的财物,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或不会因追求利益而名声扫地,他们就会占有他人财物,甚至掠夺之。
⑿不过,尘世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这么大。
⒀尘世之爱具有多种形式。有一种对财富的爱是晋升荣誉的手段;还有一种对名誉和尊严的爱是获取财富的手段;为了各种提供世俗快乐的功用而热爱财富;只是为了财富(就是那种守财奴式的爱)而对财富之爱等等。追求这类财富的目的被称为用;正是目的或用赋予爱以品质,因为爱的品质是由它所渴望的目的决定的,其它一切只是它的手段。
⒁总之,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如前所述,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此是地狱之爱;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地狱存在于人们里面。然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天堂存在于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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