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20

320.⑷人若相信(

320.⑷人若相信(这是真理),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一切邪恶和虚假皆来自地狱,就不会将良善归给自己,视它为有功的,也不会将邪恶归给自己,认为自己对它负有责任。然而,由于这一点违背了那些确信以下表象之人的信念,即:智慧和谨慎来自人,不是照着人心智的结构状态流入的(参看319节),所以有必要进行解释;我需要按下列顺序清楚说明这一点:

①人若确信表象,即:智慧和谨慎来自人,因而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就必然觉得若非如此,他将不是一个人,而要么是一个动物,要么是一个雕像;然而,事实恰恰相反。

②照着真理,即: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一切邪恶和虚假皆来自地狱而相信和思想,似乎是不可能的;而事实上,如此行是真正的人性原则,因而如天使一般。

③对那些不承认主的神性,也不承认邪恶就是罪的人来说,如此相信和思想是不可能的;但对那些承认这两个事实的人来说,是可能的。

④那些作出这两个承认的人,只会反思自己里面的邪恶,并照着避开和远离如罪的邪恶程度而将它们扔回它们所来自的地狱。

⑤这意味着圣治既不将邪恶归给任何人,也不将良善归给任何人;相反,人自己的谨慎两者都归给。


真实的基督教 #323

323.从属天之义来

323.从属天之义来看,“作假见证”是指开口亵渎主与圣言,因而将真理逐出教会。因为主是真理本身,圣言也是。相反,“作证”表示说真理,而“证言”表示真理本身。这就是为何十诫被称为“证言”(注:圣经译为“法版”或“约版”)(出埃及记25:16,21,22;31:7,18;32:15;40:20;利未记16:13;民数记17:4,10)。因为主是真理自身,所以祂凭自己说祂作见证。主是真理自身(约翰福音14:6;启示录3:7,14)。祂作见证,祂本人就是自己的见证(约翰福音3:11;8:13-19;15:26;18: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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