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2

32.⑵自创造时人就

32.⑵自创造时人就具有这种性质:他能与主结合得越来越紧密。这一点从《圣爱与圣智》一书第三部分关于层级的说明,尤其从下面几点明显看出来:自创造时人里面就有三个离散或高度层级(230-235节);每个人生来都有这三个层级;随着它们被打开,人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236-241节);一切完美唯独随着层级并照着层级增加和上升(199-204节)。由此清楚可知,自创造时,人就能通过这些层级与主结合得越来越紧密。

但必须清楚知道何为层级,并且有两种层级,即:离散层级或高度层级和连续层级或广度层级,以及它们的区别。此外,还必须知道的是,自创造时,因而自出生时,每个人就拥有这三个离散层级,或高度层级。人一出生,首先进入第一个层级,被称为属世层;他能不断发展自己里面的这一层级,直到他变得理性。他若照着秩序的属灵律法,也就是神性真理生活,就会进入第二个层级,被称为属灵层。他若照着秩序的属天律法,也就是神性良善生活,还能进入第三个层级,被称为属天层。

主照着一个人的生活打开他里面的这三个层级,并在这个世界上实际打开它们,但在他离开世界之前,是觉察和感受不到的。随着它们被打开,然后被完善,人与主结合得越来越紧密。这种结合能通过不断靠近神而继续增长,直到永远,并且在天使身上的确永远增长。然而,没有一位天使能达到或触及主的爱与智慧的第一个层级,因为主是无限的,而天使是有限的,无限与有限之间不可能有任何比率关系。若不了解这些层级,就无法理解人的状态,以及他被提升并靠近主的状态;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173-281节)详细论述了它们,可参看一下。


最后的审判 #69

69.⑴先前的天由哪

69.⑴先前的天由哪些人构成。先前的天是由所有受到最后审判的人构成的。受到最后审判的,既不是地狱里的人或天堂里的人,也不是灵人界里的人(关于灵人界,参看HH421-520节),更不是仍活在世上的人,仅仅是那些自造一种天堂的人;他们当中大多数人住在山上或高处的磐石上。这些人也是主安置在左边的山羊(马太福音25:32-33)所表示的人。由此可以证实,先前的天不但由基督徒,还由伊斯兰教徒、外邦人或异教徒构成;他们都在各种不同的地方自造这类天堂。

我简单描述一下他们的性质。他们就是那些在世上过着表面圣洁的生活,却没有内在的圣洁,公正和诚实是由于文明道德的法律,而不是由于属灵律法的人。因此,他们是外在人或属世人,不是内在人或属灵人。他们包括那些掌握教会的教义,甚至能教导它,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还包括那些担任各种职务,履行服务或发挥功用,但不是为了服务或功用的人。在全世界生活在主降临之后的人当中,这些人和类似他们的其他人构成先前的天。因此,该天堂在性质上极像由那些行善不是因为它是良善,而是因为害怕法律惩罚,丧失名声、尊敬和财富的人构成的世界和地上教会。只为这些而不为其它原因行善的人并不敬畏神,而是害怕人,也没有良心。

构成先前天的新教徒,大多是那些持守唯信得救的信仰,却没有信仰的生活,就是仁爱生活的人;他们还渴望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和仰慕。当所有这些人在公开场合时,他们的内层就关闭,免得它们显现。然而,当最后的审判开始时,他们的内层就打开;那时会发现,他们内心痴迷各种邪恶和虚假,反对神性,实际上早就身在地狱了。因为每个人死后立即与同类灵人联系在一起:善人与天堂里的同类灵人联系在一起,恶人与地狱里的同类灵人联系在一起。然而,在他们的内层显露之前,他们不会加入同类灵人。在此期间,他们能与外在类似他们的人交往。

然而,要知道,凡内在良善,因而属灵的人都与他们分离,并被提入天堂;凡内外都邪恶的人也与他们分离,并被投入地狱。这种事从主降临的那一刻起就发生了,一直持续到最后的审判发生时的最后一刻。只有刚才所描述的那种人留下来,形成自己的社群,从而构成先前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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