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2

32.⑵自创造时人就

32.⑵自创造时人就具有这种性质:他能与主结合得越来越紧密。这一点从《圣爱与圣智》一书第三部分关于层级的说明,尤其从下面几点明显看出来:自创造时人里面就有三个离散或高度层级(230-235节);每个人生来都有这三个层级;随着它们被打开,人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236-241节);一切完美唯独随着层级并照着层级增加和上升(199-204节)。由此清楚可知,自创造时,人就能通过这些层级与主结合得越来越紧密。

但必须清楚知道何为层级,并且有两种层级,即:离散层级或高度层级和连续层级或广度层级,以及它们的区别。此外,还必须知道的是,自创造时,因而自出生时,每个人就拥有这三个离散层级,或高度层级。人一出生,首先进入第一个层级,被称为属世层;他能不断发展自己里面的这一层级,直到他变得理性。他若照着秩序的属灵律法,也就是神性真理生活,就会进入第二个层级,被称为属灵层。他若照着秩序的属天律法,也就是神性良善生活,还能进入第三个层级,被称为属天层。

主照着一个人的生活打开他里面的这三个层级,并在这个世界上实际打开它们,但在他离开世界之前,是觉察和感受不到的。随着它们被打开,然后被完善,人与主结合得越来越紧密。这种结合能通过不断靠近神而继续增长,直到永远,并且在天使身上的确永远增长。然而,没有一位天使能达到或触及主的爱与智慧的第一个层级,因为主是无限的,而天使是有限的,无限与有限之间不可能有任何比率关系。若不了解这些层级,就无法理解人的状态,以及他被提升并靠近主的状态;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173-281节)详细论述了它们,可参看一下。


真实的基督教 #56

56.(3)神的全能

56.(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神是全能的,因为祂凭自己凡事都能作,其它一切皆从祂那里获得行动的能力。神的能力和祂的意愿是一;由于祂只意愿良善,故祂只会行善事。在灵界,没人能做违背他意愿的事;这种制约缘于神,因为祂的能力和意愿是一。而且,神是良善本身,所以祂在行善时就在自己里面,不可能走出祂自己。由此明显可知,祂的全能在善行的气场内行进和作工,这个气场是无限的。因为该气场从至内在发出,充满整个宇宙及其中万有,并通过至内在统治它自身之外的事物,以至于它们照自己的秩序法则与它联结起来。即便没有联结,它仍会维持它们,竭尽全力使其恢复到与普遍秩序和谐一致的秩序中。神以其全能居于这普遍秩序,并照该秩序行事。否则,它们就会与神分离;即便如此,祂仍通过至内在维持它们。由此清楚可知,神性全能决不会背离自己,以至于触及任何邪恶,也不会通过自己促成任何邪恶,因为邪恶会自动远离。结果,邪恶与祂完全绝缘,并被丢入地狱。地狱与祂所在的天堂之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从这些考虑可以看出,那些认为、甚至相信,尤其教导神会谴责、咒诅人,将他丢入地狱,使他的灵魂注定永死,报复、发怒或惩罚人的人何等疯狂。祂甚至不能向人掩面、皱眉。这些及类似行为有违祂的本质,而违反祂的本质就是违反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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