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8.现在我需要按下列顺序说明人的状态是如何因证实和由此而来的说服而被改变的:
①没有什么东西不能被证实;虚假比真理更容易被证实。
②一旦证实虚假,人就看不见真理;不过,一旦证实真理,人就能看见虚假。
③随心所欲证明一切的能力不是聪明,仅仅是灵巧,就连最坏的人也可能有这种灵巧。
④有一种证实是知识上的,同时不是意志上的;但一切意志上的证实也都是知识上的。
⑤对邪恶的证实既是意志上的,也是知识上的,它使得人以为他自己的谨慎是一切,圣治什么都不是;但这不适用于唯独知识上的证实。
⑥凡既被意愿也被理解力证实的东西都会存到永远;但仅被理解力证实的东西则不然。
①没有什么东西不能被证实;虚假比真理更容易被证实。当无神论者证明神不是宇宙的创造者,自然是它自身的创造者,宗教无非是对简单人和普通民众的一种束缚;人就像动物,并像动物那样死去时,尤其当他们证明通奸是可允许的,暗中偷窃、欺诈和阴谋诡计同样如此;狡猾是聪明,城府是智慧时,还有什么东西是不能被证实的呢?每个人不都在证实自己的异端邪说吗?有些书卷不是充满对基督教界两个主要异端邪说的证明吗?编出十种异端邪说,无论它们多么晦涩难懂,吩咐一个灵巧的人去证明它们,他会把它们都证明出来。然后你若单单基于他的证明来看待它们,难道不会视虚假为真理吗?一切虚假皆由于其表象和幻觉或谬论而在属世人里面发光,而真理只在属灵人里面发光。由此清楚可知,虚假比真理更容易被证实。
举例说明一切虚假和一切邪恶都能被证实到虚假看似真理,邪恶看似良善的地步。例如证明光就是暗,暗就是光。难道我们不会问,光到底是什么?它不就是照着眼睛的状态而出现在眼前的某种东西吗?在闭着的眼睛面前,光又是什么呢?蝙蝠和猫头鹰不是有这种眼睛,以致它们看光为暗,看暗为光吗?我听说,有些人就有这种视觉;他们说,地狱里的人就能看见彼此,尽管他们住在黑暗里。人在午夜的梦中不是有光吗?这岂不意味着暗就是光,光就是暗吗?但我们可以回答说:“你在说什么?光就是光,正如真理就是真理;暗就是暗,正如虚假就是虚假。”
另举一例。让人证明乌鸦是白色的。难道他不会说,乌鸦的黑色只是阴影,这阴影不是它真实的样子吗?它里面的羽毛是白的,它的身体也是白的;这些才是实际构成这只鸟的物质,由于乌鸦的黑色是一种阴影,所以它变老时就会变白;我见过这种乌鸦。黑色本身不就是白色吗?把黑玻璃碾碎,你就会发现粉末是白色的。这意味着你若称乌鸦是黑色的,就是在谈论它的阴影,而不是它真实的样子。但我们可以回答说:“你在说什么?这意味着所有的鸟都是白色的。”这些例子都是非理性的,我列举它们是为了说明,人能证明与真理直接对立的虚假,以及与良善直接对立的邪恶,
②一旦证实虚假,人就看不见真理;不过,一旦证实真理,人就能看见虚假。一切虚假都处于黑暗之中,一切真理都处于光明之中。我们在黑暗中什么也看不见,所以若不用手摸,就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在光中则不然。因此,在圣言中,虚假被称为黑暗;论到那些相信虚假的人,经上说他们在黑暗和死荫之地行走(诗篇23:4; 以赛亚书9:2; 50:10; 59:9; 约翰福音12:35)。另一方面,真理在圣言中被称为“光”,故论到那些相信真理的人,经上说他们在光中行走(以赛亚书2:5; 约翰福音11:9; 启示录21:24),被称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有许多迹象表明,一旦证实虚假,人就看不见真理;不过,一旦证实真理,人就能看见虚假。例如,没有圣言的教导,谁能看见任何属灵真理呢?若不通过圣言所在的光,且只在愿意被光照的人里面,岂不是只有无法被驱散的黑暗吗?在向教会的纯正真理敞开之前,有哪个异教徒能看见自己的虚假呢?在此之前,他看不见它们。我曾与那些确信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交谈过,当问他们是否看见圣言中有大量的话论及爱和仁,行为和作为,遵守诫命,凡遵行的人就被称为有福的,是聪明的,凡不遵行的人就是愚蠢的时,他们告诉我说,当读到这一切话时,他们只是将其视为信的事,因而都略过去了,就好像他们的眼睛闭上了一样。
那些确信虚假的人就像看见墙上的裂缝之人;在傍晚的阴影中,他们在自己的幻想中把它们看成一个骑马的人,或一个人;但当白昼之光照进来时,这种错觉就被驱散,消失不见。除了感觉到贞洁的属灵洁净之人外,谁能发觉通奸的属灵污秽呢?除了出于对邻之爱而处于良善的人外,谁能发觉报复的残忍呢?一个通奸者,或一个渴望报复的人,岂不嘲笑那些称这些事的快乐为属地狱的,另一方面称婚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快乐为属天堂的人吗?诸如此类。
③随心所欲证明一切的能力不是聪明,仅仅是灵巧,就连最坏的人也可能有这种灵巧。有些人非常善于证明,他们虽不知道任何真理,却既能证明真理,也能证明虚假。其中一些人就问,什么是真理?有这种东西吗?无论什么东西,我认为它是真理,它不就是真理吗?然而,这种人在世上却被视为聪明;尽管他们不过是粉刷工。只有那些感知真理就是真理的人才是聪明的,他们通过对真理的不断感知而证实真理。这两种人之间的区别几乎难以分辨,因为证实或确认之光与对真理的感知之光之间的区别几乎难以分辨。那些处于证实或确认之光的人似乎也处于对真理的感知之光;然而,他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幻光和真光之间的区别;幻光具有这种性质:在灵界,当真光流入时,它就转化为黑暗。地狱里的许多人就住在这种幻光之中;当这些人被带入真光时,他们什么也看不见。由此清楚可知,随心所欲证明一切的能力仅仅是灵巧,就连最坏的人也可能有这种灵巧。
④有一种证实是知识上的,同时不是意志上的;但一切意志上的证实也都是知识上的。举例说明这一点。那些坚信与仁分离之信,却过着仁爱生活的人,以及一般来说那些坚信教义的虚假,却没有照之生活的人,就是处于知识上的证实,同时未处于意志上的证实之人;而那些证实教义的虚假,并照之生活的人,则是处于知识和意志上的证实之人。原因在于,理解力不流入意愿,而是意愿流入理解力。这也说明什么是邪恶的虚假,什么是非邪恶的虚假。非邪恶的虚假能与良善结合,邪恶的虚假则不能,因为非邪恶的虚假是在理解力而非意愿中的虚假,而邪恶的虚假是由于意愿中的邪恶而在理解力中的虚假。
⑤对邪恶的证实既是意志上的,也是知识上的,它使得人以为他自己的谨慎是一切,圣治什么都不是;但这不适用于唯独知识上的证实。有许多人因世上的表象而确信自己的谨慎,但也不否认圣治,这种人只有知识上的证实;而那些同时也否认圣治的人还有意志上的证实。这种偏见和说服主要存在于那些敬拜自然和自己的人当中。
⑥凡既被意愿也被理解力证实的东西都会存到永远;但仅被理解力证实的东西则不然。因为仅在理解力中的东西不在这个人里面,而是在他之外。它只在思维中;除了被意愿接受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会进入人,并成为他的一部分,因为被意愿接受的东西会变成他生命之爱的一部分。下一节会解释,这种东西会存到永远。
56.(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神是全能的,因为祂凭自己凡事都能作,其它一切皆从祂那里获得行动的能力。神的能力和祂的意愿是一;由于祂只意愿良善,故祂只会行善事。在灵界,没人能做违背他意愿的事;这种制约缘于神,因为祂的能力和意愿是一。而且,神是良善本身,所以祂在行善时就在自己里面,不可能走出祂自己。由此明显可知,祂的全能在善行的气场内行进和作工,这个气场是无限的。因为该气场从至内在发出,充满整个宇宙及其中万有,并通过至内在统治它自身之外的事物,以至于它们照自己的秩序法则与它联结起来。即便没有联结,它仍会维持它们,竭尽全力使其恢复到与普遍秩序和谐一致的秩序中。神以其全能居于这普遍秩序,并照该秩序行事。否则,它们就会与神分离;即便如此,祂仍通过至内在维持它们。由此清楚可知,神性全能决不会背离自己,以至于触及任何邪恶,也不会通过自己促成任何邪恶,因为邪恶会自动远离。结果,邪恶与祂完全绝缘,并被丢入地狱。地狱与祂所在的天堂之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从这些考虑可以看出,那些认为、甚至相信,尤其教导神会谴责、咒诅人,将他丢入地狱,使他的灵魂注定永死,报复、发怒或惩罚人的人何等疯狂。祂甚至不能向人掩面、皱眉。这些及类似行为有违祂的本质,而违反祂的本质就是违反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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