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7.⑶人说服自己相信并在自己里面所确认的一切都会留在他里面,成为他自己的。许多人以为,如果真理不被确认或证实,人就无法看见它;但这是一个错误。在国家或政府的民政和经济事务中,我们若不知道一系列法规和条例,就无法看到有用和良善的东西;在司法事物中,若不知道法律,也是如此;在自然学科领域,如物理学、化学、解剖学、力学等等,若不是深谙此道的科学家,同样如此。然而,在纯理性、道德和属灵的事务上,真理只能在真理本身的光中被看到,只要人通过正确的教育变得有点理性、道德和属灵。这是因为就其灵而言(正是人的灵在思考),每个人都在灵界,是灵界里的人当中的一员,因而就在光照其理解力的内层,可以说指明方向的属灵之光中。因为属灵之光本质上是主的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正因如此,人能分析思考,能就司法事务中的公义和公平得出结论,能看到道德生活中的可敬之事,属灵生活中的良善,还能看见由于被当作真理接受的虚假而陷入黑暗的其它大量真理。人看见这些真理,几乎跟他仅仅利用每个人与生俱来的知识就能从脸上看到别人的心情,从语气感受到他的情感差不多。就连动物都无不从流注知道自己的属世需求,为什么人就不能从流注在某种程度上看见自己属灵和道德的生命内层呢?一只小鸟尚且知道如何筑巢,产卵,孵化幼雏,辨别食物,以及除此之外、被称为本能的其它奇事。
647.新教会的信与报应和前教会或存续教会的信与报应无法共存,因为它们在三一部分,甚至十一部分存在分歧。前教会的信认为,三个神性身位自永恒就存在,其中每一位都是单个神或独自为神,三个创造主也是。但新教会的信则教导,只有唯一一个永恒神性身位,因而只有唯一一个永恒之神,除祂之外再无别神。因此,前教会的信教导神性三位一体被分成三个身位,而新教会的信则教导神性三位一体统一于一个身位。
前教会的信信仰一个不可见、不能接近、不能与人结合的神。它对神的观念就象它对灵的观念,认为灵就象以太或空气一样。但新教会的信则信仰一个可见、可接近、能与人结合的神,在祂里面的那位不可见,不可接近,不能结合的神,就象身体里的灵魂。它对神的观念就是,祂是一个人,因为永恒的那位神可及时变成人。
前教会的信将一切权柄归于不可见的神,并通过可见的那位神拿走它;因为它认为,父神报应信,并通过它赐下永生,可见的神只能调解;而二者都赋予(或根据希腊教会,父神赋予)圣灵(独自为神的圣灵占据第三位)带来那信之果效的一切权柄。但新教会的信则将报应,以及带来拯救果效的一切权柄归给可见(不可见的神在祂里面)的神。
前教会的信主要信仰神,创造者,却不信仰作为救世主和救主的神。但新教会的信则信仰一个神,祂同时也是创造者,救世主和救主。
前教会的信认为,悔改、罪的赦免、改造、重生、成圣与拯救伴随那信的恩赐和报应而来,无需人参与或与它们发生联系。但新教会的信则教导,人在悔改、改造、重生,因而罪的赦免上要予以配合。
前教会的信认为,基督功德被报应,恩赐的信就包含这报应。新教会的信则教导善与恶被报应,从而信也被报应,这报应与圣经一致,而另一个则与它相背。
前教会认为,含有基督功德的信被赐下时,人仍象一块木头或石头;还认为,人在属灵的事上完全无能为力。但新教会则教导截然不同的信,这信并不在基督功德里,而是在耶稣基督本人,神,救世主和救主里面,认为人拥有专注于接受信和合作的选择自由。
前教会视仁为其信的附属物,而非能带来救恩的事物,这一点构成其宗教信仰。但新教会将对主的信和对邻的仁联结起来,使它们成为不可分割的事物,从而构成它的宗教信仰。不同之处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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