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7.⑶人说服自己相信并在自己里面所确认的一切都会留在他里面,成为他自己的。许多人以为,如果真理不被确认或证实,人就无法看见它;但这是一个错误。在国家或政府的民政和经济事务中,我们若不知道一系列法规和条例,就无法看到有用和良善的东西;在司法事物中,若不知道法律,也是如此;在自然学科领域,如物理学、化学、解剖学、力学等等,若不是深谙此道的科学家,同样如此。然而,在纯理性、道德和属灵的事务上,真理只能在真理本身的光中被看到,只要人通过正确的教育变得有点理性、道德和属灵。这是因为就其灵而言(正是人的灵在思考),每个人都在灵界,是灵界里的人当中的一员,因而就在光照其理解力的内层,可以说指明方向的属灵之光中。因为属灵之光本质上是主的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正因如此,人能分析思考,能就司法事务中的公义和公平得出结论,能看到道德生活中的可敬之事,属灵生活中的良善,还能看见由于被当作真理接受的虚假而陷入黑暗的其它大量真理。人看见这些真理,几乎跟他仅仅利用每个人与生俱来的知识就能从脸上看到别人的心情,从语气感受到他的情感差不多。就连动物都无不从流注知道自己的属世需求,为什么人就不能从流注在某种程度上看见自己属灵和道德的生命内层呢?一只小鸟尚且知道如何筑巢,产卵,孵化幼雏,辨别食物,以及除此之外、被称为本能的其它奇事。
383.⑴恶人无信,因为恶属于地狱,信属于天堂。恶属于地狱,因为那是一切恶的源头;信属于天堂,因为构成信的一切真理来自天堂。人只要活在世上,就被保持并行走在天堂与地狱中间,在那里处于属灵的平衡,以便赋予他自由意志。地狱在他脚下,天堂在他头上。凡从地狱升上来的,都是恶与假,凡从天堂降下来的,都是善与真。人处在这两个对立面中间,同样处于属灵的平衡,能自由选择、接受这个或那个,然后归为己有。若选择恶与假,他就与地狱相联;若选择善与真,则与天堂相联。
由此不仅清楚可知恶属于地狱,信属于天堂,还可知这二者无法共存于同一个主体中,即同一个人中。否则,这人会被扯向不同的方向,仿佛有两根绳子系在他身上,一根向上拉他,一根往下拽他,因此,他就象是悬在半空中。他还像一只上下翻飞的乌鸫:向上飞时敬拜神,向下飞时敬魔鬼。谁都能看得出,这其实是亵渎。没有人能事奉两个主,除非恶这个或爱那个,正如主在马太福音(6:24)所教导的。
哪里有恶,哪里无信。这一点可通过各种对比来说明,如:恶就像火(地狱之火无非是恶欲),像烧麦秸那样烧毁、削减信,直到将它及其所属的一切都化为灰烬。恶居于黑暗,信居于光明;恶藉着假灭绝信,好比黑暗灭绝光明。恶黑如墨,信白如雪、清如水;恶抹黑信,如同墨染黑雪和水。还有,恶无法与信之真结合,好比恶臭无法与芳香混合,或尿液无法与美酒混合;这二者无法共存,否则就好比发臭的死尸和活人躺在同一张床上;它们无法共居,否则,好比狼住进羊圈,鹰栖在鸽房,狐狸宿在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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