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14

314.那些迷恋自己

314.那些迷恋自己的聪明之人是何性质,这可从他们在内在判断的问题上的幻想看出来;例如,在流注、思维和生命的问题上。他们关于流注的思维是颠倒的,就像肉眼的视觉流入心智的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耳朵的听觉流入也是理解力的内在听觉一样。他们没有想到,理解力从意愿流入眼睛和耳朵,不仅构成了这些感觉,还把它们当作在自然界的工具来使用。由于这一切与表象不符,所以他们不明白,即便你告诉他们,属世之物不流入属灵之物,而是属灵之物流入属世之物,他们仍会想:“什么是属灵之物,不就是一种更纯粹的属世之物吗?当眼睛看见美丽的东西,耳朵听见和谐的声音时,心智,也就是理解力和意愿就感到快乐,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他们没有意识到,眼睛凭自己无法看见,舌头凭自己无法品尝,鼻子凭自己无法闻东西,皮肤凭自己无法感觉。相反,正是人的心智或灵在这些器官中进行感觉,并照着它自己的性质而受感官影响。即便如此,人的心智或灵凭自己仍无法感觉这些事物,而是要靠着主。其它任何观点都是基于表象,或说想别的就是出于表象来思想;如果它们被视为真理,那是出于幻觉或谬论。

论到思维,他们会说,它是在空气中所实现的某种变化,照着我们所感知到的物体而变化,因习惯而得到强化。这意味着思维观念就是如空中流星一样的形像,而记忆是它们被铭刻于其上的石版。他们没有意识到,思维发生在纯器官物质中,正如视觉和听觉发生在它们的器官中。只是让他们检查一下大脑,他们就会明白它充满这种物质。要是损伤它们,你就会精神错乱;要是摧毁它们,你就会死亡。关于思维和记忆的性质,可参看前文(279e节)。

对于生命,他们只知道生命是以各种方式使自己被感觉到的一种自然活动,正如一个活的身体通过器官的活动驱动自己一样。如果你说,这意味着自然是活的,他们就会否认,说自然赋予生命。如果你问他们,当身体死亡时,生命就会消失,他们会回答,生命会留在被称为灵魂的那点空气中。如果你再问,在这种情况下,什么是神?祂不是生命本身吗?他们就会沉默不语,不想公开他们的真实想法。如果你问他们是否承认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是生命本身,他们会反问:“什么是爱,什么是智慧?”这是因为他们无法在自己的幻觉或谬论中明白什么是爱,什么是智慧,或什么是神。列举这些事是为了清楚表明,人如何迷恋自己的聪明,因为他从表象和由此而来的幻觉或谬论中得出他的所有结论。


最后的审判 #32

32.在此,我要补充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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