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4.那些迷恋自己的聪明之人是何性质,这可从他们在内在判断的问题上的幻想看出来;例如,在流注、思维和生命的问题上。他们关于流注的思维是颠倒的,就像肉眼的视觉流入心智的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耳朵的听觉流入也是理解力的内在听觉一样。他们没有想到,理解力从意愿流入眼睛和耳朵,不仅构成了这些感觉,还把它们当作在自然界的工具来使用。由于这一切与表象不符,所以他们不明白,即便你告诉他们,属世之物不流入属灵之物,而是属灵之物流入属世之物,他们仍会想:“什么是属灵之物,不就是一种更纯粹的属世之物吗?当眼睛看见美丽的东西,耳朵听见和谐的声音时,心智,也就是理解力和意愿就感到快乐,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他们没有意识到,眼睛凭自己无法看见,舌头凭自己无法品尝,鼻子凭自己无法闻东西,皮肤凭自己无法感觉。相反,正是人的心智或灵在这些器官中进行感觉,并照着它自己的性质而受感官影响。即便如此,人的心智或灵凭自己仍无法感觉这些事物,而是要靠着主。其它任何观点都是基于表象,或说想别的就是出于表象来思想;如果它们被视为真理,那是出于幻觉或谬论。
论到思维,他们会说,它是在空气中所实现的某种变化,照着我们所感知到的物体而变化,因习惯而得到强化。这意味着思维观念就是如空中流星一样的形像,而记忆是它们被铭刻于其上的石版。他们没有意识到,思维发生在纯器官物质中,正如视觉和听觉发生在它们的器官中。只是让他们检查一下大脑,他们就会明白它充满这种物质。要是损伤它们,你就会精神错乱;要是摧毁它们,你就会死亡。关于思维和记忆的性质,可参看前文(279e节)。
对于生命,他们只知道生命是以各种方式使自己被感觉到的一种自然活动,正如一个活的身体通过器官的活动驱动自己一样。如果你说,这意味着自然是活的,他们就会否认,说自然赋予生命。如果你问他们,当身体死亡时,生命就会消失,他们会回答,生命会留在被称为灵魂的那点空气中。如果你再问,在这种情况下,什么是神?祂不是生命本身吗?他们就会沉默不语,不想公开他们的真实想法。如果你问他们是否承认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是生命本身,他们会反问:“什么是爱,什么是智慧?”这是因为他们无法在自己的幻觉或谬论中明白什么是爱,什么是智慧,或什么是神。列举这些事是为了清楚表明,人如何迷恋自己的聪明,因为他从表象和由此而来的幻觉或谬论中得出他的所有结论。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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