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4.那些迷恋自己的聪明之人是何性质,这可从他们在内在判断的问题上的幻想看出来;例如,在流注、思维和生命的问题上。他们关于流注的思维是颠倒的,就像肉眼的视觉流入心智的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耳朵的听觉流入也是理解力的内在听觉一样。他们没有想到,理解力从意愿流入眼睛和耳朵,不仅构成了这些感觉,还把它们当作在自然界的工具来使用。由于这一切与表象不符,所以他们不明白,即便你告诉他们,属世之物不流入属灵之物,而是属灵之物流入属世之物,他们仍会想:“什么是属灵之物,不就是一种更纯粹的属世之物吗?当眼睛看见美丽的东西,耳朵听见和谐的声音时,心智,也就是理解力和意愿就感到快乐,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他们没有意识到,眼睛凭自己无法看见,舌头凭自己无法品尝,鼻子凭自己无法闻东西,皮肤凭自己无法感觉。相反,正是人的心智或灵在这些器官中进行感觉,并照着它自己的性质而受感官影响。即便如此,人的心智或灵凭自己仍无法感觉这些事物,而是要靠着主。其它任何观点都是基于表象,或说想别的就是出于表象来思想;如果它们被视为真理,那是出于幻觉或谬论。
论到思维,他们会说,它是在空气中所实现的某种变化,照着我们所感知到的物体而变化,因习惯而得到强化。这意味着思维观念就是如空中流星一样的形像,而记忆是它们被铭刻于其上的石版。他们没有意识到,思维发生在纯器官物质中,正如视觉和听觉发生在它们的器官中。只是让他们检查一下大脑,他们就会明白它充满这种物质。要是损伤它们,你就会精神错乱;要是摧毁它们,你就会死亡。关于思维和记忆的性质,可参看前文(279e节)。
对于生命,他们只知道生命是以各种方式使自己被感觉到的一种自然活动,正如一个活的身体通过器官的活动驱动自己一样。如果你说,这意味着自然是活的,他们就会否认,说自然赋予生命。如果你问他们,当身体死亡时,生命就会消失,他们会回答,生命会留在被称为灵魂的那点空气中。如果你再问,在这种情况下,什么是神?祂不是生命本身吗?他们就会沉默不语,不想公开他们的真实想法。如果你问他们是否承认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是生命本身,他们会反问:“什么是爱,什么是智慧?”这是因为他们无法在自己的幻觉或谬论中明白什么是爱,什么是智慧,或什么是神。列举这些事是为了清楚表明,人如何迷恋自己的聪明,因为他从表象和由此而来的幻觉或谬论中得出他的所有结论。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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