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13

313.在圣言中,处

313.在圣言中,处于自己的谨慎之人与处于非自己的谨慎,因而处于圣治之人的性质,被描述为“伊甸园”里的“亚当和他的妻子夏娃” (伊甸园中有两棵树,即生命树和善恶知识树),以及他们吃知识树。从前面可以看到(241节),“亚当和他的妻子夏娃”在内义或灵义上表示主在地上的上古教会,该教会要比后来的教会更高尚、更属天堂;这个故事的其它细节含义如下。

“伊甸园”表示该教会之人的智慧;“生命树”表示圣治方面的主;“知识树”表示自己的谨慎方面的人;“蛇”表示人的感官层和自我,这自我本身是自我之爱和对自己聪明的骄傲,因而是魔鬼和撒旦;“从知识树吃东西”表示声称良善和真理是自己的,认为它们不是来自主,因而不属于主,而是来自人,因而属于人。由于良善和真理是与人同在的神性事物本身,良善表示爱的一切事物,真理表示智慧的一切事物,所以人若声称这些是自己的,就不能不认为他如神一样。这就是为何那蛇说:

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开了,你们便如神一样知道善恶。(创世记3:5

那些由于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对自己聪明的骄傲而身处地狱的人就是如此行的。

对蛇的诅咒表示对人自己的爱和人自己的聪明的诅咒;对夏娃的诅咒表示对情绪自我的诅咒,对亚当的诅咒表示认知自我的诅咒;地要给他长出的“荆棘和蒺藜”表示纯粹的虚假和邪恶;逐出伊甸园表示智慧的丧失;“把守生命树的道路”表示主的保护,免得圣言和教会的圣物遭到侵犯;他们用来遮盖自己赤体的“无花果叶”表示掩藏他们自己的爱和骄傲的活动的道德真理;他们后来所穿的“皮衣”表示真理的表象,这些表象就是他们所拥有的全部。这就是这些事物的灵义;不过,凡愿意的,就让他停留在字义中吧;只是要让他知道,在天堂,人们就是这么理解的。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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