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3.在圣言中,处于自己的谨慎之人与处于非自己的谨慎,因而处于圣治之人的性质,被描述为“伊甸园”里的“亚当和他的妻子夏娃” (伊甸园中有两棵树,即生命树和善恶知识树),以及他们吃知识树。从前面可以看到(241节),“亚当和他的妻子夏娃”在内义或灵义上表示主在地上的上古教会,该教会要比后来的教会更高尚、更属天堂;这个故事的其它细节含义如下。
“伊甸园”表示该教会之人的智慧;“生命树”表示圣治方面的主;“知识树”表示自己的谨慎方面的人;“蛇”表示人的感官层和自我,这自我本身是自我之爱和对自己聪明的骄傲,因而是魔鬼和撒旦;“从知识树吃东西”表示声称良善和真理是自己的,认为它们不是来自主,因而不属于主,而是来自人,因而属于人。由于良善和真理是与人同在的神性事物本身,良善表示爱的一切事物,真理表示智慧的一切事物,所以人若声称这些是自己的,就不能不认为他如神一样。这就是为何那蛇说:
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开了,你们便如神一样知道善恶。(创世记3:5)
那些由于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对自己聪明的骄傲而身处地狱的人就是如此行的。
对蛇的诅咒表示对人自己的爱和人自己的聪明的诅咒;对夏娃的诅咒表示对情绪自我的诅咒,对亚当的诅咒表示认知自我的诅咒;地要给他长出的“荆棘和蒺藜”表示纯粹的虚假和邪恶;逐出伊甸园表示智慧的丧失;“把守生命树的道路”表示主的保护,免得圣言和教会的圣物遭到侵犯;他们用来遮盖自己赤体的“无花果叶”表示掩藏他们自己的爱和骄傲的活动的道德真理;他们后来所穿的“皮衣”表示真理的表象,这些表象就是他们所拥有的全部。这就是这些事物的灵义;不过,凡愿意的,就让他停留在字义中吧;只是要让他知道,在天堂,人们就是这么理解的。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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