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3.在圣言中,处于自己的谨慎之人与处于非自己的谨慎,因而处于圣治之人的性质,被描述为“伊甸园”里的“亚当和他的妻子夏娃” (伊甸园中有两棵树,即生命树和善恶知识树),以及他们吃知识树。从前面可以看到(241节),“亚当和他的妻子夏娃”在内义或灵义上表示主在地上的上古教会,该教会要比后来的教会更高尚、更属天堂;这个故事的其它细节含义如下。
“伊甸园”表示该教会之人的智慧;“生命树”表示圣治方面的主;“知识树”表示自己的谨慎方面的人;“蛇”表示人的感官层和自我,这自我本身是自我之爱和对自己聪明的骄傲,因而是魔鬼和撒旦;“从知识树吃东西”表示声称良善和真理是自己的,认为它们不是来自主,因而不属于主,而是来自人,因而属于人。由于良善和真理是与人同在的神性事物本身,良善表示爱的一切事物,真理表示智慧的一切事物,所以人若声称这些是自己的,就不能不认为他如神一样。这就是为何那蛇说:
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开了,你们便如神一样知道善恶。(创世记3:5)
那些由于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对自己聪明的骄傲而身处地狱的人就是如此行的。
对蛇的诅咒表示对人自己的爱和人自己的聪明的诅咒;对夏娃的诅咒表示对情绪自我的诅咒,对亚当的诅咒表示认知自我的诅咒;地要给他长出的“荆棘和蒺藜”表示纯粹的虚假和邪恶;逐出伊甸园表示智慧的丧失;“把守生命树的道路”表示主的保护,免得圣言和教会的圣物遭到侵犯;他们用来遮盖自己赤体的“无花果叶”表示掩藏他们自己的爱和骄傲的活动的道德真理;他们后来所穿的“皮衣”表示真理的表象,这些表象就是他们所拥有的全部。这就是这些事物的灵义;不过,凡愿意的,就让他停留在字义中吧;只是要让他知道,在天堂,人们就是这么理解的。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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