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2.⑵人基于自己的谨慎会说服自己相信并在自己里面确认: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他自己,并在他自己里面;一切邪恶和虚假同样如此。让我们尝试通过属世良善和真理与属灵良善和真理之间的类比来进行论证。先从提问在我们眼里,什么是真理,什么是良善开始。在我们眼里,真理不就是那被称为美丽的东西吗?良善不就是那被称为快乐的东西吗?因为快乐是在看见美丽的东西中被感觉到的。对我们的听觉来说,真理和良善是什么呢?真理不就是那被称为和谐的东西吗?良善不就是那被称为愉悦的东西吗?因为愉悦是在听见和声中被感觉到的;其它感觉也是如此。这清楚表明什么叫属世的真理和良善。现在考虑一下什么是属灵的真理和良善。属灵的真理不就是属灵事件和物体中的美丽、和谐之物吗?属灵的良善不就是源于对美丽、和谐的感觉的快乐、愉悦吗?
现在让我们看一下,能论及这一个的话能否不同于论及那一个的,也就是说,论及属灵之物的话能否不同于论及属世之物的。论到属世之物,我们会说,美丽与快乐从物体流入肉眼,和谐与愉悦从乐器流入耳朵。心智的器官物质有什么不同吗?或说,还有别的东西适用于心智的器官物质吗?论到心智的器官物质,我们会说,事情正在它们里面发生;论到肉体器官,我们会说,事物正在流入它们。但如果有人问,为什么说事物正在流入?唯一的答案是,因为它们之间有可感知到的距离。如果又问,为什么说事情正在里面发生?唯一的答案是,因为它们之间没有可感知到的距离。因此,正是距离的表象使得人们对自己所思想和感觉到的东西有一种相信,对所看见和听见的东西却有另一种相信。然而,一旦知道,属灵之物不像属世之物那样在距离中,这一切就会瓦解落空。请想想太阳和月亮,或罗马和君士坦丁堡,在思维中,它们之间有什么距离吗?只要这种思维不与视觉或听觉经验绑在一起,是没有距离的。那么为何说服自己相信,因为思维里面没有可感知到的距离,所以良善和真理,以及邪恶和虚假住在里面,而不是流入的?
对此,我补充一个在灵界司空见惯的经历。一个灵人能把他的思维和情感注入另一个灵人,而后者意识不到这不是他本人的思维和情感的一部分。在灵界,他们把这种情形称为在别人里面思考,或从别人思考。这种事我见过上千次,我都亲身经历过上百次,那时,距离的表象是显而易见的。然而,一旦知道这些思维和情感是别人注入的,他们就感到气愤,并转身离去;不过,他们仍承认内在视觉或思维里面没有距离的表象,或可感知到的距离,除非它被内在视觉,或外在视觉,就是肉眼察觉。这使得他们能认识到:有一种流注存在。
对此,我补充我自己的日常经历。恶灵经常将邪恶和虚假注入我的思维;这些邪恶和虚假在我看来,似乎就在我里面,来自我自己,也就是说,就好像是我自己想到了它们。但我知道它们是邪恶和虚假,所以就设法弄清是谁注入它们,然后查出做这事的人,并把他们赶走。这些人离我很远。这一切清楚表明,一切邪恶及其虚假都是从地狱流入的,一切良善及其真理都是从主流入的;两者都看似在人里面。
339.我们之所以必须相信或信仰神,救主耶稣基督,其原因在于,这是信一位可见的神,祂里面有一位不可见的神;对一位既是人,同时也是神的可见之神的信会深入人心。因为信本质上是属灵的,但形式上是属世的。因此,对人而言,这样的信能变得属灵-属世,因为一切属灵之物必须在属世之物中被接受,以便对人有价值。纯粹属灵之物确实能进入人内,但不被接受。这好比以太流入流出,却不产生任何效果。若要产生效果,它必须被被感知并接受,这两个过程(即感知和接受)是在人的心智中进行的,并且除非在属世层面,否则这样的过程无法在人内发生。另一方面,纯属世之信,也就是缺乏属灵实质的信,并非信,只不过是坚定的信念或确信的知识而已。坚定的信念表面上酷似信,但缺乏内在的灵性,故无助于救恩。这就是所有否认主之人身的神性之人的信;这也是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的信,这两派信徒拒绝主的神性。信若不指向一个目标算什么呢?它岂不象是凝望整个宇宙,而视线却仿佛落入虚空,因而化为乌有?它还好比鸟儿越过大气层飞入太空,在那里仿佛在真空中那样死亡。这信停留在人心智内的时间就象风停留在风神过堂里的时间,或光停留在流星里的时间。它出现时就象拖着长尾巴的慧星,但也象慧星一样划过和消失。
总之,信一位不可见的神事实上是盲信,因为人的心智无法见到它的神;这信之光由于不是属灵-属世的,故是虚假的光。这光类似萤火虫的光,或夜间在沼泽或硫磺地所看到的光,或朽木发出的光。无物从这光所出,除了纯粹的幻想,这幻想使表象看似真实,其实它们不是真的。信一位不可见的神只会发出这种光;尤其当人思想神是一个灵,并认为灵就象以太时,更是如此。除了使人象看以太那样看待神外,这信还能有什么后果?所以,他在宇宙中寻找神,由于在那里找不到祂,故相信自然就是神。这就是当今盛行的自然崇拜的源头。主说过:
从来没有人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见过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并且,从来没有人看见神,除了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显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父,除了与父同在的那位,祂见过父。(约翰福音14:6)
还有:
若非借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还进一步说:
人若看见并认识祂,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等)
然而,信主神,救主就不同了。由于祂既是神,也是人,能被靠近,也能用心灵的眼睛被看到,所以这信不是没有目标,而是有一个目标,它从这目标发出,并朝向这一目标;一旦被接受,它就会存留。这就好比一个人见过皇帝或国王后,每当他回想起他们的时候,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他们的音容相貌。信所赋予的视野就象看见一朵闪光的云,其中有一位天使召唤这人到他那里去,以便他能被提升到天堂。这就是主向那些信祂之人显现的方式,祂靠近每个个体,直到他认识并承认祂。只要他知道并遵守祂的诫命,即避开邪恶,行出善行,这一切就会发生;最后,祂会来到他的家,连同祂里面的父一起与他同居住,如约翰福音的这段经文所应许的:
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上述内容是当着主的十二个门徒的面写的,我在写这一切的时候,主差遣他们到我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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