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09

309.请允许讲述我

309.请允许讲述我从灵界的一些人那里所听来的事。他们就是那些以为他们自己的谨慎是一切,圣治什么都不是的人。我告诉他们说,人没有任何属于他自己的东西,除非你非要说,人是这种或那种主体,这种或那种器官,这种或那种形式。但这不是人们通常所理解的那种自我,因为这只是一种属性。事实上,没有人拥有通常意义上所理解的那种自我。那些将一切都归于自己的谨慎(我们甚至可以称他们为过度投入自己的形像)之人会对此大发雷霆,以至于鼻孔冒出火来;他们说:“你说的是悖论和疯狂;如此人岂不是虚无,是虚空,或某种幻想的观念,或一个雕像,一个雕塑吗?”

但我只能回答说,相信以下观点是荒唐和疯狂的:人是自己生命的源头,智慧和谨慎不是从神流入的,而是在人里面,来自仁爱的良善和来自信仰的真理也是。将这些归于人自己被智者称为一种疯狂,而且它也带来一个悖论。此外,如此行的人就像那些住在别人家里,占有别人的财产,却说服自己相信,只要他们住在这里,这些就是他们自己的之人;或像那些将属于他们主人的一切都据为己有的受托人和管家;或像做买卖的仆人,主将才干和银钱赐给他们去做买卖,而他们却不算账,而是把它们据为己有,因而行事像贼一样。

论到这些人,可以说他们是疯狂的,甚至可以说他们是虚无和虚空,是思想的生物,或说严格意义上的空想家,因为他们没有来自主的良善在自己里面,而这良善是生命的实质,或真正的存在,因此他们也没有真理。他们也可称作“死人”,“虚无和虚空”(以赛亚书40:17, 23等)。他们是制造偶像者,雕像和雕塑。在下文,我会按下列顺序详述这一切:

⑴什么是人自己的谨慎,什么是非人自己的谨慎。

⑵人基于自己的谨慎会说服自己相信并在自己里面确认: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他自己,并在他自己里面;一切邪恶和虚假同样如此。

⑶人说服自己相信并在自己里面所确认的一切都会留在他里面,成为他自己的。

⑷人若相信(这是真理),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一切邪恶和虚假皆来自地狱,就不会将良善归给自己,视它为有功的,也不会将邪恶归给自己,认为自己对它负有责任。


真实的基督教 #339

339.我们之所以必

339.我们之所以必须相信或信仰神,救主耶稣基督,其原因在于,这是信一位可见的神,祂里面有一位不可见的神;对一位既是人,同时也是神的可见之神的信会深入人心。因为信本质上是属灵的,但形式上是属世的。因此,对人而言,这样的信能变得属灵-属世,因为一切属灵之物必须在属世之物中被接受,以便对人有价值。纯粹属灵之物确实能进入人内,但不被接受。这好比以太流入流出,却不产生任何效果。若要产生效果,它必须被被感知并接受,这两个过程(即感知和接受)是在人的心智中进行的,并且除非在属世层面,否则这样的过程无法在人内发生。另一方面,纯属世之信,也就是缺乏属灵实质的信,并非信,只不过是坚定的信念或确信的知识而已。坚定的信念表面上酷似信,但缺乏内在的灵性,故无助于救恩。这就是所有否认主之人身的神性之人的信;这也是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的信,这两派信徒拒绝主的神性。信若不指向一个目标算什么呢?它岂不象是凝望整个宇宙,而视线却仿佛落入虚空,因而化为乌有?它还好比鸟儿越过大气层飞入太空,在那里仿佛在真空中那样死亡。这信停留在人心智内的时间就象风停留在风神过堂里的时间,或光停留在流星里的时间。它出现时就象拖着长尾巴的慧星,但也象慧星一样划过和消失。
总之,信一位不可见的神事实上是盲信,因为人的心智无法见到它的神;这信之光由于不是属灵-属世的,故是虚假的光。这光类似萤火虫的光,或夜间在沼泽或硫磺地所看到的光,或朽木发出的光。无物从这光所出,除了纯粹的幻想,这幻想使表象看似真实,其实它们不是真的。信一位不可见的神只会发出这种光;尤其当人思想神是一个灵,并认为灵就象以太时,更是如此。除了使人象看以太那样看待神外,这信还能有什么后果?所以,他在宇宙中寻找神,由于在那里找不到祂,故相信自然就是神。这就是当今盛行的自然崇拜的源头。主说过:
从来没有人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见过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并且,从来没有人看见神,除了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显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父,除了与父同在的那位,祂见过父。(约翰福音14:6)
还有:
若非借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还进一步说:
人若看见并认识祂,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等)
然而,信主神,救主就不同了。由于祂既是神,也是人,能被靠近,也能用心灵的眼睛被看到,所以这信不是没有目标,而是有一个目标,它从这目标发出,并朝向这一目标;一旦被接受,它就会存留。这就好比一个人见过皇帝或国王后,每当他回想起他们的时候,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他们的音容相貌。信所赋予的视野就象看见一朵闪光的云,其中有一位天使召唤这人到他那里去,以便他能被提升到天堂。这就是主向那些信祂之人显现的方式,祂靠近每个个体,直到他认识并承认祂。只要他知道并遵守祂的诫命,即避开邪恶,行出善行,这一切就会发生;最后,祂会来到他的家,连同祂里面的父一起与他同居住,如约翰福音的这段经文所应许的:
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上述内容是当着主的十二个门徒的面写的,我在写这一切的时候,主差遣他们到我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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