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09

309.请允许讲述我

309.请允许讲述我从灵界的一些人那里所听来的事。他们就是那些以为他们自己的谨慎是一切,圣治什么都不是的人。我告诉他们说,人没有任何属于他自己的东西,除非你非要说,人是这种或那种主体,这种或那种器官,这种或那种形式。但这不是人们通常所理解的那种自我,因为这只是一种属性。事实上,没有人拥有通常意义上所理解的那种自我。那些将一切都归于自己的谨慎(我们甚至可以称他们为过度投入自己的形像)之人会对此大发雷霆,以至于鼻孔冒出火来;他们说:“你说的是悖论和疯狂;如此人岂不是虚无,是虚空,或某种幻想的观念,或一个雕像,一个雕塑吗?”

但我只能回答说,相信以下观点是荒唐和疯狂的:人是自己生命的源头,智慧和谨慎不是从神流入的,而是在人里面,来自仁爱的良善和来自信仰的真理也是。将这些归于人自己被智者称为一种疯狂,而且它也带来一个悖论。此外,如此行的人就像那些住在别人家里,占有别人的财产,却说服自己相信,只要他们住在这里,这些就是他们自己的之人;或像那些将属于他们主人的一切都据为己有的受托人和管家;或像做买卖的仆人,主将才干和银钱赐给他们去做买卖,而他们却不算账,而是把它们据为己有,因而行事像贼一样。

论到这些人,可以说他们是疯狂的,甚至可以说他们是虚无和虚空,是思想的生物,或说严格意义上的空想家,因为他们没有来自主的良善在自己里面,而这良善是生命的实质,或真正的存在,因此他们也没有真理。他们也可称作“死人”,“虚无和虚空”(以赛亚书40:17, 23等)。他们是制造偶像者,雕像和雕塑。在下文,我会按下列顺序详述这一切:

⑴什么是人自己的谨慎,什么是非人自己的谨慎。

⑵人基于自己的谨慎会说服自己相信并在自己里面确认: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他自己,并在他自己里面;一切邪恶和虚假同样如此。

⑶人说服自己相信并在自己里面所确认的一切都会留在他里面,成为他自己的。

⑷人若相信(这是真理),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一切邪恶和虚假皆来自地狱,就不会将良善归给自己,视它为有功的,也不会将邪恶归给自己,认为自己对它负有责任。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

SS9.(b)这灵义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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