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请允许讲述我从灵界的一些人那里所听来的事。他们就是那些以为他们自己的谨慎是一切,圣治什么都不是的人。我告诉他们说,人没有任何属于他自己的东西,除非你非要说,人是这种或那种主体,这种或那种器官,这种或那种形式。但这不是人们通常所理解的那种自我,因为这只是一种属性。事实上,没有人拥有通常意义上所理解的那种自我。那些将一切都归于自己的谨慎(我们甚至可以称他们为过度投入自己的形像)之人会对此大发雷霆,以至于鼻孔冒出火来;他们说:“你说的是悖论和疯狂;如此人岂不是虚无,是虚空,或某种幻想的观念,或一个雕像,一个雕塑吗?”
但我只能回答说,相信以下观点是荒唐和疯狂的:人是自己生命的源头,智慧和谨慎不是从神流入的,而是在人里面,来自仁爱的良善和来自信仰的真理也是。将这些归于人自己被智者称为一种疯狂,而且它也带来一个悖论。此外,如此行的人就像那些住在别人家里,占有别人的财产,却说服自己相信,只要他们住在这里,这些就是他们自己的之人;或像那些将属于他们主人的一切都据为己有的受托人和管家;或像做买卖的仆人,主将才干和银钱赐给他们去做买卖,而他们却不算账,而是把它们据为己有,因而行事像贼一样。
论到这些人,可以说他们是疯狂的,甚至可以说他们是虚无和虚空,是思想的生物,或说严格意义上的空想家,因为他们没有来自主的良善在自己里面,而这良善是生命的实质,或真正的存在,因此他们也没有真理。他们也可称作“死人”,“虚无和虚空”(以赛亚书40:17, 23等)。他们是制造偶像者,雕像和雕塑。在下文,我会按下列顺序详述这一切:
⑴什么是人自己的谨慎,什么是非人自己的谨慎。
⑵人基于自己的谨慎会说服自己相信并在自己里面确认: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他自己,并在他自己里面;一切邪恶和虚假同样如此。
⑶人说服自己相信并在自己里面所确认的一切都会留在他里面,成为他自己的。
⑷人若相信(这是真理),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一切邪恶和虚假皆来自地狱,就不会将良善归给自己,视它为有功的,也不会将邪恶归给自己,认为自己对它负有责任。
SS85.从圣言来说明以下事实纯粹是浪费时间,即:这种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表达方式贯穿整部圣言,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疑惑,我想引用有“公义和公平”、“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欢喜和快乐”等词语的一些经文。公义和公平(译注:公平经上有时译为典章,审判,判断,判语)成双成对出现的经文如下:
那城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以赛亚书1:21)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回转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惟有万军之耶和华因公平而崇高,圣者神因公义显为圣。(以赛亚书5:16)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以赛亚书56:1)
他们好像行公义的民族,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审判。(以赛亚书58:2)
你必凭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
荣耀的那一位必以此为荣耀,就是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那以不公义盖房,以不公平造内室的有祸了。你的父亲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人若是公义,行公平公义的事。(以西结书18:5)
恶人若转离他的罪恶,行公平公义的事,他们以前的行为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公义的事;必定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水流下,使公义如洪流滔滔。(阿摩司书5:24)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阿摩司书6:12)
耶和华要为我辨屈,为我行审判;祂必领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见祂的公义。(弥迦书7:9)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公平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迦得施行耶和华的公义,和他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申命记33:21)
真理的灵要为公义和为公平指证世人。(约翰福音16:8–10)
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经上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到“公平”和“公义”,是因为“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因此,“行公平公义”表示基于真理和良善行事。“公平”之所以论及真理,“公义”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主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14—215节)。由于“公平”论及真理,故在一些经文中,我们读到:真理和公义(如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 以及其它地方)。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