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6章 圣治既不将邪恶,也不将良善归给任何人,但人自己的谨慎两者都索取
308.几乎人人都以为,人从自己思考和意愿,因而从自己说话和行动。既然这种表象如此强烈,以致它跟实际从人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几乎没什么两样,那么从自己,谁能想到别的呢?然而,这是不可能的。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生命唯有一个,人是生命的接受者;还说明,人的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人的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这两者就是那唯一的生命。此外,我解释了,正是出于创造,因而出于不断的圣治,这生命要在人里面显现,就好像它属于人,因而好像是他自己的生命;然而,这是一个表象,是为了叫人成为一个接受的容器。我在前面(288-294节)也解释了,人永远不从自己,而是始终从其他人思考;这些其他人也不从自己思考,相反,所有人,无论善恶,都从主思考。此外,这一点在基督教界是公认的,尤其被那些不仅说,还相信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以及一切智慧,因而一切信和仁也都来自主,而一切邪恶和虚假都来自魔鬼,或地狱的人认可。
由此只能得出一个结论:人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都是流入的。既然一切言语都从思维流出,如同结果从原因流出,一切行为以同样的方式
从意愿流出,那么可知,人所言所行的一切也都是流入的,尽管是以一种衍生或间接的方式。不可否认,一个人所看见、听见、闻见、品尝和感觉到的一切都是流入的;那么,一个人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为何就不是流入的呢?除了流入外在感觉器官,或肉体感官的,是诸如在自然界的那类事物,而流入内在感觉的器官物质,或心智的,是诸如在灵界的那类事物外,还能有其它任何不同吗?换句话说,正如外在感觉器官或肉体感官是接受属世物体的容器,内在感觉的器官物质或心智,则是接受属灵物体的容器。既然这是人的实际状态,那么他的“自我”是什么呢?他的“自我”并不是这种或那种接受容器,因为这种自我无非是他在接受方面的品质,并不是他生命的自我。当说到“自我”时,没有人会理解为别的,只会理解为人靠自己活着,因而从自己思考和意愿。然而,从刚才所述可推知,这样的自我不在人里面,并且不可能在任何人里面。
530.那么问题是,人当如何悔改?答案是,实实在在地行出来;也就是说,必须省察自己,认识、承认自己的罪,祈求主,并开启新生活。前几节(525-527节)已说明,人若不自我反省,悔改是不可能的。但是,除非能使人认识到自己的罪,否则自我反省有什么用呢?除非承认自己有罪,否则他认识到自己的罪又有什么意义呢?除非能使人在主面前忏悔自己的罪,祈求祂的帮助,从此开启新的生活(新生活便是所寻求的目的),否则这三件事又有何用呢?这就是真正的悔改。人一旦过了童年,越来越自主,并开始运用自己的理性,首先会通过代表重生之洗的洗礼知道,人应该这样发展与行事。因为洗礼时,他的监护人会代表他承诺,他将弃绝魔鬼及其一切行为。恭领圣餐时也是这样,因为在配靠近圣餐前,所有人都受到警告:必须悔改自己的罪,转向神,开始新生活。这同样从十诫或所有基督徒手上的教义问答手册进一步看出来,十诫当中有六诫无非是告诫他们不要去行恶。若不通过悔改移除邪恶,人不可能爱邻,更别说爱神了。然而,律法和先知,也就是圣言,以及由此而来的救赎都取决于这两条诫命(即爱神爱邻)。若时常实践真正的悔改,例如,如同人预备自己领受圣餐那么经常,若他此后避开他在自己身上所发现的这样那样的罪,那么就足以使悔改成为现实。从这时起,他便踏上了去往天堂的路,因为此时他从属世开始变得属灵,并从主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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