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08

第16章 圣治既不将

第16章 圣治既不将邪恶,也不将良善归给任何人,但人自己的谨慎两者都索取

308.几乎人人都以为,人从自己思考和意愿,因而从自己说话和行动。既然这种表象如此强烈,以致它跟实际从人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几乎没什么两样,那么从自己,谁能想到别的呢?然而,这是不可能的。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生命唯有一个,人是生命的接受者;还说明,人的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人的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这两者就是那唯一的生命。此外,我解释了,正是出于创造,因而出于不断的圣治,这生命要在人里面显现,就好像它属于人,因而好像是他自己的生命;然而,这是一个表象,是为了叫人成为一个接受的容器。我在前面(288-294节)也解释了,人永远不从自己,而是始终从其他人思考;这些其他人也不从自己思考,相反,所有人,无论善恶,都从主思考。此外,这一点在基督教界是公认的,尤其被那些不仅说,还相信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以及一切智慧,因而一切信和仁也都来自主,而一切邪恶和虚假都来自魔鬼,或地狱的人认可。

由此只能得出一个结论:人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都是流入的。既然一切言语都从思维流出,如同结果从原因流出,一切行为以同样的方式

从意愿流出,那么可知,人所言所行的一切也都是流入的,尽管是以一种衍生或间接的方式。不可否认,一个人所看见、听见、闻见、品尝和感觉到的一切都是流入的;那么,一个人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为何就不是流入的呢?除了流入外在感觉器官,或肉体感官的,是诸如在自然界的那类事物,而流入内在感觉的器官物质,或心智的,是诸如在灵界的那类事物外,还能有其它任何不同吗?换句话说,正如外在感觉器官或肉体感官是接受属世物体的容器,内在感觉的器官物质或心智,则是接受属灵物体的容器。既然这是人的实际状态,那么他的“自我”是什么呢?他的“自我”并不是这种或那种接受容器,因为这种自我无非是他在接受方面的品质,并不是他生命的自我。当说到“自我”时,没有人会理解为别的,只会理解为人靠自己活着,因而从自己思考和意愿。然而,从刚才所述可推知,这样的自我不在人里面,并且不可能在任何人里面。


真实的基督教 #330

330.我们说过,人

330.我们说过,人越避开恶事,就越意愿善行。原因在于,邪恶与良善是对立面。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因此,地狱,也就是邪恶,越被移除,天堂就越近,人就越专注于良善。当关注十诫中的八条诫命时,这一事实就变得非常明显了,如人:
⑴越不敬拜别神,就越敬拜真神。
⑵越不妄称神之名,就越爱出自神之物。
⑶越不想杀人、出于仇恨或报复行事,就越祝福邻人。
⑷越不想奸淫,就越想与妻子过贞洁的生活。
⑸越不想偷盗,就越追求诚实。
⑹越不想作假见证,就越思想并谈论真理。
⑺⑻越不贪恋邻人的一切,就越愿邻人享受他自己的东西。
由此明显可知,十诫包含爱神爱邻的一切。故保罗说: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这些诫命,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邻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对此,必须加上两条原则为新教会所用:
⑴凭自己,没有人能避恶如罪、行出在神眼里为良善的善行来;但人越避恶如罪,就越通过主,而非凭自己行出善行。
⑵当避恶如罪,貌似凭自己与它们争战。若不是因为它们是罪,而是为了其它因素而避开邪恶,就不是在避恶,只是防止它们显现在全世界面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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