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7.现在,我们回到所提出的主题,即:主通过对立面掌控地狱;对尚在尘世的恶人来说,主在地狱掌控他们的内层,而不是他们的外层。第一点:主通过对立面掌控地狱。前面(288—289节)说明,天堂天使不是从他们自己,而是从主获得爱和智慧,或对良善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思维;还说明,良善和真理从天堂流入地狱,在那里,良善被转变为邪恶,真理被转变为虚假,因为天堂和地狱里的人的心智内层朝相反的方向转动。既然地狱里的一切事物是天堂里的一切事物的对立面,那么可知,主通过对立面掌控地狱。
第二点:主在地狱掌控尚在尘世的恶人。这是真的,因为就灵而言,人在灵界,就在那里的某个社群,若为邪恶,就在一个地狱社群,若为良善,则在一个天堂社群。因为人的心智本身是属灵的,必然在属灵人当中,并且死后他就加入他们。我也在前面(298—299节)提到并解释了这一点。但世人在那里的方式,与已经被分配到某个社群的灵人不同,因为世人始终处于被改造的状态;如果他是邪恶的,主就会照着他的生活及其变化把他从一个地狱社群转到另一个地狱社群。但如果他允许自己被改造,主就会把他领出地狱,并提入天堂;在天堂,他同样从一个社群被转到另一个社群;这个过程会持续到他死亡为止。但死后他不再从一个社群被转到另一个社群,因为那时他不再处于被改造的状态,而是保持在与其生命一致的状态里。因此,当一个人死亡时,他就会被分配到自己的地方。
第三点:主以这种方式掌控世上恶人的内层,但以另一种方式掌控他们的外层。主以刚才所描述的方式掌控人心智的内层,但在灵人界掌控外层,灵人界在天堂与地狱中间。原因在于,大多数人里表并不一致,因为他们表面上能把自己伪装成光明天使,但内心里可能是黑暗的灵人。因此,他们的外在以一种方式被掌控,而他们的内在则以另一种方式被掌控。只要他们还在世上,他们的外在就在灵人界被掌控,但他们的内在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被掌控。所以他们死亡时,首先进入灵人界,在那里进入自己的外在,这外在会在那里被脱去。当外在被脱去时,他们就被带到他们早已被分配到的自己的地方。至于何为灵人界及其性质,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一书(421-535节)。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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