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07

307.现在,我们回

307.现在,我们回到所提出的主题,即:主通过对立面掌控地狱;对尚在尘世的恶人来说,主在地狱掌控他们的内层,而不是他们的外层。第一点:主通过对立面掌控地狱。前面(288—289节)说明,天堂天使不是从他们自己,而是从主获得爱和智慧,或对良善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思维;还说明,良善和真理从天堂流入地狱,在那里,良善被转变为邪恶,真理被转变为虚假,因为天堂和地狱里的人的心智内层朝相反的方向转动。既然地狱里的一切事物是天堂里的一切事物的对立面,那么可知,主通过对立面掌控地狱。

第二点:主在地狱掌控尚在尘世的恶人。这是真的,因为就灵而言,人在灵界,就在那里的某个社群,若为邪恶,就在一个地狱社群,若为良善,则在一个天堂社群。因为人的心智本身是属灵的,必然在属灵人当中,并且死后他就加入他们。我也在前面(298—299节)提到并解释了这一点。但世人在那里的方式,与已经被分配到某个社群的灵人不同,因为世人始终处于被改造的状态;如果他是邪恶的,主就会照着他的生活及其变化把他从一个地狱社群转到另一个地狱社群。但如果他允许自己被改造,主就会把他领出地狱,并提入天堂;在天堂,他同样从一个社群被转到另一个社群;这个过程会持续到他死亡为止。但死后他不再从一个社群被转到另一个社群,因为那时他不再处于被改造的状态,而是保持在与其生命一致的状态里。因此,当一个人死亡时,他就会被分配到自己的地方。

第三点:主以这种方式掌控世上恶人的内层,但以另一种方式掌控他们的外层。主以刚才所描述的方式掌控人心智的内层,但在灵人界掌控外层,灵人界在天堂与地狱中间。原因在于,大多数人里表并不一致,因为他们表面上能把自己伪装成光明天使,但内心里可能是黑暗的灵人。因此,他们的外在以一种方式被掌控,而他们的内在则以另一种方式被掌控。只要他们还在世上,他们的外在就在灵人界被掌控,但他们的内在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被掌控。所以他们死亡时,首先进入灵人界,在那里进入自己的外在,这外在会在那里被脱去。当外在被脱去时,他们就被带到他们早已被分配到的自己的地方。至于何为灵人界及其性质,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一书(421-535节)。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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