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5.我听见从尘世来的许多新人抱怨说,他们不知道他们一生的命运取决于他们的爱之情感。他们说,他们在世时从未想过这些情感,更不用说它们的快乐了,因为凡让他们感到快乐的东西,他们都喜欢,并简单地以为每个人的命运都取决于他们出于聪明的思维,尤其取决于由他们的虔诚,以及信仰所产生的思维。然而,他们被告知,他们若愿意,本可以知道,邪恶的生活在天堂不受欢迎,也不讨神喜悦,在地狱则受欢迎,并讨魔鬼喜悦。另一方面,良善的生活在天堂受欢迎,并讨神喜悦,在地狱则不受欢迎,也不讨魔鬼喜悦。因此,邪恶本身闻上去是臭的,而良善本身闻上去是香的。既然他们若愿意,本可以知道这一点,那么为何不避开如属地狱和魔鬼的邪恶,又为何仅仅因为邪恶令人快乐就赞成它们呢?既然他们现在意识到邪恶的快乐具有如此刺鼻的气味,那么也可以知道,那些发出这种气味的人不可能进入天堂。得到这个答复之后,他们便加入那些处于类似快乐的人,因为他们只有在这个地方才能呼吸。
497.只需留意自己的思维过程,人人都能知道,他在属灵事物上享有自由意志。谁不能自由思想神、三位一体、仁爱和邻舍、信及其作工、圣言及其一切教导?倘若学过神学,还能知道有关这些主题的细节。为支持或反对这些事,谁不能去思考,甚至得出结论,并进行教导和著述呢?哪怕这自由仅被剥夺片刻,他还能继续思考吗?他的舌头岂不会哑,手岂不会无力?所以,我的朋友,要是愿意,你只需留意自己的思维,就会拒绝和憎恶这些荒诞害人的异端邪说。如今,在关于仁与信、从而得救,以及永生的天堂教义上,这些异端邪说已将整个基督教界催眠得昏昏欲睡。
自由意志居于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理由如下:
⑴这两种官能必须先被教导和改造,然后使人能说话和行动的外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才能藉着它们被教导和改造。
⑵内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构成他死后活着的灵,这灵只受制于神性律法;而神性律法的总纲是,人当思想律法,凭自己(然而却是靠着主)践行并服从它。
⑶人的灵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因而在善与恶的中间,故处于平衡,他由此获得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关于该平衡,参看475节)。但只要人尚在人世,他的灵就处于天堂与尘世之间的平衡,并且那时他几乎意识不到,他越远离天堂,趋近尘世,就越靠近地狱。对此,他既能意识到,也意识不到,以便他在这方面处于自由,能被改造。
⑷意愿与理解力这两种官能是主的两个容器,意愿是爱与仁的容器,理解力是智与信的容器;每种官能都是在人完全自由的状态下被主激活,以便他们之间(主与人、人与主)存在相互结合,从而实现救赎。
⑸死后,一切审判都照着人对属灵事物上自由意志的使用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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