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05

305.我听见从尘世

305.我听见从尘世来的许多新人抱怨说,他们不知道他们一生的命运取决于他们的爱之情感。他们说,他们在世时从未想过这些情感,更不用说它们的快乐了,因为凡让他们感到快乐的东西,他们都喜欢,并简单地以为每个人的命运都取决于他们出于聪明的思维,尤其取决于由他们的虔诚,以及信仰所产生的思维。然而,他们被告知,他们若愿意,本可以知道,邪恶的生活在天堂不受欢迎,也不讨神喜悦,在地狱则受欢迎,并讨魔鬼喜悦。另一方面,良善的生活在天堂受欢迎,并讨神喜悦,在地狱则不受欢迎,也不讨魔鬼喜悦。因此,邪恶本身闻上去是臭的,而良善本身闻上去是香的。既然他们若愿意,本可以知道这一点,那么为何不避开如属地狱和魔鬼的邪恶,又为何仅仅因为邪恶令人快乐就赞成它们呢?既然他们现在意识到邪恶的快乐具有如此刺鼻的气味,那么也可以知道,那些发出这种气味的人不可能进入天堂。得到这个答复之后,他们便加入那些处于类似快乐的人,因为他们只有在这个地方才能呼吸。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家庭的仁爱义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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