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04

304.这些快乐因构

304.这些快乐因构成具体的每个人和总体的所有人的生命,故不会被那些身在其中的人感觉到;但当对立面靠近时,尤其当它们转化为气味时,这些对立面就会被感觉到,因为每种快乐都对应于一种气味,并且在灵界可转化为气味。那时,在天堂,一种共享的快乐闻上去就像一个花园,并照着它所包含的花果的香味而具有多样性。而在地狱,一种共享的快乐闻上去则像排入了各种污水的死水,并照着它里面的腐烂难闻之物的恶臭味而具有多样性。我被允许得知人们如何感觉天堂里对良善的每种情感的快乐,以及地狱里对邪恶的每种欲望的快乐;不过,在此解释起来需要占用大量篇幅。

真实的基督教 #168

168.当我们说到父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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