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02

302.对天堂里的情

302.对天堂里的情感和地狱里的欲望的排列令人惊奇,唯独主知道这种排列。无论在哪种情况下,它们都被划分为属和种,并被如此结合以至于行如一体。它们因被划分为属和种,故也被划分为大大小小的社群;它们因被如此结合以至于行如一体,故像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那样相结合。因此,天堂在形式上就像一个美丽的人,其灵魂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而是主。而地狱在形式上就像一个畸形的人,其灵魂是自我之爱和自我聪明,因而是魔鬼。因为地狱里没有作为唯一领主的魔鬼;被称为魔鬼的,是自我之爱。

最后的审判 #30

30.此外,没有人是

30.此外,没有人是基于属世人受审判的;因此,只要他活在自然界,就不会受审判,因为这时,人还活在属世身体,即肉体里面。相反,每个人都是基于属灵人受审判的;因此,对每个人的审判发生在他进入灵界之时,因为那时,人活在属灵身体里面。受审判的,是人里面的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属世人无法被定罪,因为它不是凭自己活着,仅仅是一个仆人或工具,属灵人通过它行动而已(参看24节)。也正因如此,当人们脱去属世身体,披上属灵身体时,审判就在他们身上执行。再者,当人在属灵身体里面时,其他人就能实际看见他真实的爱和信是什么样,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爱的一个化身,不仅在脸和身体上是这样,在言语和行为上也是这样(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481节)。这就是为何在灵界,所有人的品质都能被识别出来,每当主乐意时,他们就立即分开。从这几点也可以看出,审判发生在灵界,而非自然界或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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