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02

302.对天堂里的情

302.对天堂里的情感和地狱里的欲望的排列令人惊奇,唯独主知道这种排列。无论在哪种情况下,它们都被划分为属和种,并被如此结合以至于行如一体。它们因被划分为属和种,故也被划分为大大小小的社群;它们因被如此结合以至于行如一体,故像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那样相结合。因此,天堂在形式上就像一个美丽的人,其灵魂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而是主。而地狱在形式上就像一个畸形的人,其灵魂是自我之爱和自我聪明,因而是魔鬼。因为地狱里没有作为唯一领主的魔鬼;被称为魔鬼的,是自我之爱。

真实的基督教 #168

168.当我们说到父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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