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0.天堂里的所有人仅仅是对良善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思维;地狱里的所有人仅仅是对邪恶的欲望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幻想。这些在两边被如此排列,以至于地狱里对邪恶的欲望和虚假的幻想与天堂里对良善的情感和真理的思维正好相反。因此,地狱在天堂之下,与天堂直接对立,也就是说,就像两个人朝对立的方向躺卧,或脚对脚站立,因而相互倒置,双方都在对方的脚底之下,脚跟对脚跟那样截然对立。有时,地狱看上去就处在相对于天堂的这种位置或方向上。原因在于,地狱里的人让对邪恶的欲望构成头,对良善的情感构成脚;而天堂里的人让对良善的情感构成头,对邪恶的欲望构成脚底;相互的对立便由此而来。说天堂里有对良善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思维,地狱里有对邪恶的欲望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幻想,意思是说,那里有具有这种品质的灵人和天使,因为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情感或他自己的欲望,一位天堂天使是他自己的情感,一个地狱灵人是他自己的欲望。
67.创世之前,神就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并且也是努力发挥服务或作用的这二者的合一。因为若离了用或服务,爱与智慧就是理性稍纵即逝的想象而已。若不致力于服务或用,它们的确会飞离。脱离服务或用的爱与智慧还象小鸟飞越汪洋大海,最终因精疲力竭而掉进海里淹死。这证明,神创造宇宙是为了服务或用得以存在,以便整个宇宙可称作用或服务的舞台。由于人是创世的主要目的,故可知,万物被造都是为了人类的缘故。因此,属于秩序的万物都被汇集起来,浓缩于人里面,就是为了神能通过他实现主要的服务或用。爱与智慧若没有它们的第三个伴侣,也就是服务或用,就好比太阳的热与光因不作用于人和动植物而成为毫无价值的东西,但若流入并作用于这些主体,就变得真实了。因为有三样事物依次相随,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在学术界,众所周知,目的若不通过一个有效的原因实现,就什么也不是,而这个目的和原因若不产生一个结果,同样什么也不是。目的和原因是头脑的抽象揣测,但它们必须针对某个结果,目的关注这个结果,而原因则实现它。爱、智慧和服务或用也一样:服务或用是爱所关注并通过原因实现的目的。当这个服务或用实现时,爱与智慧就有了真实的存在,并将自己的住处和居所置于那服务或用中,在那里安息,如同在自己的家里安息。拥有神的爱与智慧之人在履行服务或用时也一样。为了使他能为神履行服务或用,他被造为神的形像和样式,也就是神性秩序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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