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

3.⑴宇宙无论作为一

3.⑴宇宙无论作为一个整体,还是在每个细节上,都是由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的。我在《圣爱与圣智》解释了:永恒之主,就是耶和华,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祂从自己创造了宇宙及其中万物。由此可知,宇宙及其中万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由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的。我还在那本书解释了:爱离了智慧什么也做不了,智慧离了爱也一样。没有智慧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意愿,不能思想任何东西。它不能实际看见、感知,或说出任何东西。这意味着爱离了智慧,或意愿离了理解力什么也做不了。同样,智慧离了爱,或理解力离了意愿也不能思想任何东西,不能实际看见、感知,甚至说出任何东西。这意味着智慧离了爱,或理解力离了意愿什么也做不了。如果你将爱拿走,那么就不再有任何意愿,因而不可能有行动了。人在做事的时候尚且如此,作为爱本身与智慧本身的神,在创造并制作宇宙及其中万物时更是如此。

宇宙及其中万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由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的,这一点可从世上能用眼睛检查的一切事物中得到证实。拿任意一个具体东西,运用某种智慧查看它,你就会信服。查看一棵树,或它的种子、果实、花朵、叶子,调动你的智慧,用高倍显微镜仔细观察它,你会看到不可思议的东西;然而,你无法看到的深层事物,甚至更不可思议。看看一棵树从种子一直长到一个新种子的顺序设计,问问自己,在这整个过程中,不是有一种朝向持续自我繁殖的不断努力吗?它趋向的目标是一粒拥有新的繁殖能力的种子。你若愿意作属灵的思考(并且你若愿意,就能做到),定会从中看到智慧。此外,你若愿意作进一步的属灵思考,定会发现,这种繁殖力不是来自种子,也不是来自我们世界纯然为火的太阳;而是一位拥有无限智慧的神造物主把它放在了种子里面。这不仅仅是在创造它时发生的事,也是自此之后一直在发生的事。因为维护就是不断创造,正如持久存在就是不断存在。这就像:如果你拿走行动的意愿,行动就会停止;如果你把思维从言语中抽离出来,言语就会停止;如果努力退去,动作就会停止;总之,如果你除去原因,结果就会消失等等。

有一种力量被灌输到一切受造物中。然而,这种力量靠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只能靠着灌输它的那一位。再看看地上的其它东西,如蚕、蜜蜂或其它任何小生物,先属世地,再理性地,最后属灵地检查它。这时,你若能将思维提升到一个更高层次,就会对你所感知到的一切感到震惊。你若倾听智慧的内在声音,就会惊呼:“谁看不见其中的神性呢?它们都是神性智慧的杰作!”此外,如果你看一下受造万物的功用,就会发现它们是如何按顺序行进,直到人类,再从人类到我们的源头,就是造物主。你会发现万物的联系如何依赖于造物主与人类的结合;并且你若愿意承认,会发现对万物的维护也如何依赖于此。在下文,你将看到,神性之爱创造了一切事物,但离了神性智慧什么也做不了


真实的基督教 #435

435.在仁爱的教义

435.在仁爱的教义中,下面这句话扮演主要角色:第一,不要对邻舍行恶,第二,要向邻舍行善。这个信条可以说是形成通往仁爱教义的大门。众所周知,邪恶自人出生时就居于他的意愿中;由于一切邪恶皆针对或近或远的人,以及社群和国家,故可知,遗传的邪恶就是直接针对不同程度邻舍的邪恶。人凭理性本身也能看出,只要居于意愿中的邪恶没有被移除,他所行的良善就会浸渍于这邪恶中。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邪恶就在良善中,就象果核在果壳中或骨髓在骨头中。所以,这种人所行的良善尽管看似良善,但本质上并非良善。它就象光滑的外壳,里面的核仁已被蛀虫啃光;还象从内里一直烂到表面的白杏仁。
意欲恶和行出善本质上是两个对立面。因为恶属于对邻舍的恨,而善属于对邻舍的爱。或说,恶是邻舍的敌人,善是邻舍的朋友。这二者无法共存于同一个心智中,也就是说,恶居于内在人,而善居于外在人。倘若共存,外在的善就会像表面治愈、内里有腐烂物质的伤口。这时,人就象一棵烂了根的树,所结的果子仍是外表看起来完好、有用,而里面却令人恶心、无用。这种人又象废弃的渣滓,它们表面被抛光并涂上美丽的颜色后,被当成宝石来出售。总之,他们就象冒充鸽子蛋的猫头鹰的蛋。
当知道,人藉着身体行出来的良善是从他的灵,也就是内在人发出的。内在人就是死后仍活着的灵。所以,当这种人脱去构成其外在人的肉体后,他整个人完全被邪恶控制,并乐在其中,躲避良善如攻击他生命之物。
主在很多经文中教导说,在恶被除去之前,人无法行出本质为善之善:
荆棘上岂能摘葡萄呢?蒺藜里岂能摘无花果呢?坏树不能结好果子。(马太福音7:16,18)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寻求公平,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以赛亚书1:16,17,18)。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