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⑷主通过对立面掌控地狱;对尚在尘世的恶人来说,主在地狱掌控他们的内层,而不是他们的外层。人若不知道何为天堂,何为地狱,对何为人的心智可能一无所知。人的心智就是他死后活着的灵。这是因为人的心智或灵的整个形式就像天堂或地狱的形式。没有一丁点区别,只是一个是最大的,一个是最小的,或一个是原件,一个是复制品。因此,就心智或灵而言,人要么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要么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地狱。他若被主引领,就是一个天堂,若被自己引领,就是一个地狱。由于我被允许知道何为天堂,何为地狱,并且知道人在心智或灵方面是何性质非常重要,所以我想简要描述这两者。
55.谁都能看出,没有哪个帝国、王国、公国、共和体、城市或家庭缺乏法律保障,这些法律构成它的秩序,因而构成它的管理形式。其中,公义法居首位,政治法居第二位,经济法居第三位。若拿人作对比,公义法就是头,政治法是身体,而经济法则是衣服。这就是为何经济法象衣服那样能更换的原因。至于神为教会所确立的秩序,情况是这样:神必在于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中,秩序所针对的目标也必是邻舍。该秩序的律法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涉及神的律法构成头,涉及邻舍的律法构成身体,而它的仪式构成衣服。因为若没有这些仪式将前面的律法保持在它们的适当秩序中,这就象是被剥光了衣服的身体暴露于夏日的炎热与冬日的严寒之中;或象是圣殿的墙和天花板被拿走,导致圣所、祭坛和讲坛成了露天的,并暴露于各种极端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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