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97

297.⑶只要恶人以

297.⑶只要恶人以为自己的聪明是一切,圣治什么都不是,主就无法把他们完全引离邪恶,并引入良善。表面上看,人似乎有能力把自己从恶中引离,只要他思想这样或那样违反公众利益,不切实际,并违反国内和国际法。恶人和善人一样能做到这一点,只要他天生或通过训练具有这种性质:他能清楚、分析和理性地思考。然而,他仍不能把自己从恶中引离。原因在于,主将理解和感知事物,甚至抽象理解和感知的能力赐予每个人,无论善恶,如前面多处所示(86, 96, 99, 223, 285节);然而,人不能凭理解力把自己从恶中引离,因为邪恶属于意愿,理解力不会流入意愿,只能赋予它光明,光照并教导它。意愿之热,也就是人的生命之爱若因对邪恶的痴迷或欲望而发热,在对良善的情感上就会寒冷。这意味着他不接受这光,而是要么弃绝它或说把它反射回去,要么扼杀它,要么通过某种人为的虚假把它变为邪恶。冬天里的阳光和夏天里的阳光一样明亮,但当流入冻僵的树木时,所做的事也一样。不过,这一点按下列顺序可能看得更清楚:

①当意愿专注于邪恶时,人自己的聪明只看见虚假,既不想也不能看见其它任何东西。

②这时,人自己的聪明若看见真理,就要么远离,要么歪曲这真理。

③圣治不断使人看见真理,还赐下对感知并接受它的一种情感。

④以这种方式人从恶中被引离,但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


真实的基督教 #443

443.人皆被父母和

443.人皆被父母和老师教导要过道德的生活,也就是说,成为一名好公民,诚实做事。诚实涉及各种美德,即诚实的本质;他通过这些方法学习表现诚实,这一切构成诚实的礼节。随着年龄增长,他还学会理性论证,从而完善其生活的道德体系。从小直到青春期开始,道德生活都是属世的,此后变得日益理性。若深入思考,就会发现,道德的生活与仁爱的生活其实是一回事,都是与邻为善,在生活中自律,免得沾染邪恶。这一点从前面的论证(435-438节)可推知。然而,在生命的最初阶段,道德生活仅仅是最外在的仁爱生活,也就是说,它仅仅是仁爱生活的外在和最初的那一部分,而不是内在部分。
从婴孩到老年,人都要经历四个生命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他根据别人的教导行事的时期;第二个阶段是他根据自己的理解力自主行动的时期;第三个阶段是意愿作用于理解力、理解力调整意愿的时期;第四个阶段是他根据认同的人生信条和深思熟虑的意图行事的时期。不过,这些生命阶段是人的灵所经历的阶段,而不是他的身体;因为身体能行事道德,言谈理性,与此同时,它的灵却意愿和思维相反的事。这是属世人的特征,在伪装者、奉承者、骗子和伪君子身上是显而易见的。这些人明显具有双重心智,也就是说,他们的心智分裂成了两个不协调的心智。但那些意愿良善、思维理性,因而行为良善、言谈理性的人则不然。在圣言中,“灵里简单”就是指这些人;之所以说他们简单,是因为他们没有双重心智。
由此可见“外在人”和“内在人”这两个术语的真实含义。没人能通过外在的品德推论出内在的品德,因为这内在人能面朝截然相反的方向,能隐藏起来,就象乌龟把头缩进壳里,或蛇将头藏在盘卷的身子里。这类所谓的道德人就像既在城市又在森林生活的拦路强盗;他在城里扮演的是道德人的角色,而在森林里却扮演掠夺者的角色。而那些内在,即在灵里也具有道德之人的情形则完全不同,这是被主重生的结果。“属灵的道德”说的就是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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