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97

297.⑶只要恶人以

297.⑶只要恶人以为自己的聪明是一切,圣治什么都不是,主就无法把他们完全引离邪恶,并引入良善。表面上看,人似乎有能力把自己从恶中引离,只要他思想这样或那样违反公众利益,不切实际,并违反国内和国际法。恶人和善人一样能做到这一点,只要他天生或通过训练具有这种性质:他能清楚、分析和理性地思考。然而,他仍不能把自己从恶中引离。原因在于,主将理解和感知事物,甚至抽象理解和感知的能力赐予每个人,无论善恶,如前面多处所示(86, 96, 99, 223, 285节);然而,人不能凭理解力把自己从恶中引离,因为邪恶属于意愿,理解力不会流入意愿,只能赋予它光明,光照并教导它。意愿之热,也就是人的生命之爱若因对邪恶的痴迷或欲望而发热,在对良善的情感上就会寒冷。这意味着他不接受这光,而是要么弃绝它或说把它反射回去,要么扼杀它,要么通过某种人为的虚假把它变为邪恶。冬天里的阳光和夏天里的阳光一样明亮,但当流入冻僵的树木时,所做的事也一样。不过,这一点按下列顺序可能看得更清楚:

①当意愿专注于邪恶时,人自己的聪明只看见虚假,既不想也不能看见其它任何东西。

②这时,人自己的聪明若看见真理,就要么远离,要么歪曲这真理。

③圣治不断使人看见真理,还赐下对感知并接受它的一种情感。

④以这种方式人从恶中被引离,但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


圣爱与圣智 #47

1.12神性之爱与神

1.12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必在它所创造的其它事物中存在并显现

47.爱的本质不是爱自己,而是爱他人,并通过爱与他人结合。此外,被他人所爱也是爱的本质,因为由此才能产生结合。一切爱的本质都在于结合;事实上,这是爱的生命,被称为享受、愉悦、满足、欢喜、甜蜜、祝福、快乐和幸福。爱就在于:自己的就是别人的;感受别人的喜乐如同自己里面的喜乐;这就是在爱。但在别人身上感受自己的喜乐,而不是在自己里面感受别人的喜乐不是在爱,因为这是爱自己,而前者才是爱邻舍;这两种爱彼此截然对立。诚然,这两种爱都产生结合;在别人身上爱自己的东西,也就是爱自己,似乎并未造成分离;但它的确导致分离,以至于人以这种方式有多爱别人,后来就有多恨别人。因为这种结合会逐渐自行松散,然后爱转变成同等程度的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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