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96

296.为清楚看见并

296.为清楚看见并理解圣治在恶人身上作工的方式,我需要按所列举的顺序解释这几点。

①每种邪恶里面都有无数事物。在人眼里,每种邪恶都看似一个简单事物;我们就是这样看待仇恨和报复,偷盗和欺诈,通奸和淫乱,骄傲和自大等等邪恶的。殊不知,每种邪恶里面都有无数事物,甚至比人体里面的纤维和血管还多。因为一个恶人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地狱,而地狱是由无数个体构成的,那里的每个个体在形式上都像一个人,尽管是畸形的。这个人里面的所有纤维和血管都是反向的。一个灵人本身就是一个邪恶,这邪恶在它自己看来就像一个单一实体;但一个灵人里面的事物,就和这邪恶所产生的欲望的一样多。因为每个人从头顶到脚底都是他自己的邪恶,或他自己的良善。既然一个恶人是这个样子,那么显而易见,他就是一个由无数不同事物构成的邪恶,其中每一个事物都是一种独特的邪恶;这些事物就被称为该邪恶的欲望。由此可推知,如果人要被改造,主必须按着所有这些事物出现的顺序来修复并翻转它们;这一切只能通过主的圣治,从人生命的开始直到结束一步一步实现。

在地狱,邪恶的每个欲望当显为可见时,都看似某种有害动物,如一条龙,某种毒蛇,或某种猫头鹰等等。当一个恶人被天使观之时,他里面的恶欲就有一种类似表象。欲望的所有这些形式必须一一被改变;就灵而言,看似一个畸形人或一个魔鬼的这个人自己必须被如此改变,以至于就像一位美丽的天使;每一种恶欲都必须被如此改变,以至于看似一只羔羊或绵羊,或像一只鸽子或斑鸠;天上天使的良善情感当显为可见时,看上去就是这个样子。把一条龙变成一只羔羊,把一条蛇变成一只绵羊,或把一只猫头鹰变成一只鸽子,只能通过根除邪恶的种子,并植入良善的种子以取代之而逐渐实现。这一切的发生就像嫁接树木,一些树根和树干保留下来,而嫁接的枝子把从老根汲取上来的树液转变为结好果子的树液。要嫁接的枝子必须从作为生命之源的主那里取得。这与主的话是一致的(约翰福音15:1-7)。

②恶人凭自己不断把自己越来越深地引入自己的邪恶。之所以说凭自己,是因为一切邪恶皆来自人,人将来自主的良善转变为邪恶,如前所述(294节)。恶人之所以将自己更深地引入邪恶,基本原因是:随着他意愿和实行邪恶,他越来越往内、越来越深地向地狱社群行进;邪恶的快乐也因此增长,并如此占据他的思维,以致最后他感觉再没有比这更甜蜜的了。人若越来越往内、越来越深地向地狱社群行进,可以说就会被绳索捆住;尽管只要活在世上,他感觉不到这些绳索。它们好像是由他所喜爱的软羊毛或细丝线制成的,因为它们爱抚他。但死后,这些绳索就从柔软变得坚硬,也不再爱抚,而是让人叫苦不迭。

犯这些恶的人,谁不因罪恶得逞和无节制的放纵而感到欣喜若狂?众所周知,小偷从偷窃中获得如此快乐,以致他无法停止偷窃;说来奇怪,他喜欢偷来的一枚硬币胜过喜欢作为礼物所获得的十枚硬币。若不是规定通奸的能力会随着对它的滥用而减退,这种邪恶也是如此。尽管如此,对许多人来说,思想并谈论它的快乐仍旧存在;别的不说,触摸的欲望还在。

殊不知,这种快乐之所以会增长,是因为随着人从意愿,同时从思维上犯这些恶,他越来越往内、越来越深地向地狱社群行进。只要邪恶仅在思维中,不在意愿里,人还没有在某个地狱社群与这邪恶同在;不过,一旦邪恶也在意愿里,他就进入这个社群。那时,他若意识到这邪恶违反十诫,并视诫命为神性,却仍有意行这邪恶,就会因此沉入深渊,并且只有通过实实在在的悔改,才能从这深渊中被解救出来。

必须清楚的是,就灵而言,每个人都在灵界,就在那里的某个社群;恶人在地狱社群,善人在天堂社群。有时,当一个人陷入沉思时,他甚至出现在那里。此外,正如声音和言语通过自然界的空气传播,情感和思维则传播到灵界的各个社群。这是一种对应关系,因为情感对应于声音,思维对应于言语。

③对恶人来说,圣治不断允许邪恶,以便不断把他们从中引出来。对恶人来说,圣治就是不断的许可,因为从他们的生命出来的,无非是邪恶。对人来说,他要么处于良善,要么处于邪恶,不可能同时处于两者,甚至不可能交替处于两者,除非他不冷也不热。不是主,而是人把生活的邪恶引入意愿,并从意愿引入思维。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许可。

既然恶人所意愿和思想的一切都是出于许可,那么问题来了,在这种情况下,圣治是什么呢?我们不是说它在无论善恶的每个人里面的最小细节中作工吗?但圣治在于这一事实:它为了目的而不断许可,并且只允许诸如属于目的的那类事,不允许别的。它不断检查被允许涌现的邪恶,分离并洁净它们,逐出与目的不一致的邪恶,以我们看不见的方式把它们移走。这些过程尤其发生在人的内在意愿,并由此发生他的内在思维。圣治还不断保持警惕,防止被逐出并移走的东西再次被意愿接受,因为被意愿接受的一切都会归给人,而凡被思维接受,未被意愿接受的东西都被分离并逐出。这就是主对恶人的不断治理,这种治理就是不断的许可,以便把他们不断引出来,如前所述。

人对这一切几乎一无所知,因为他没有觉察到。他之所以没有觉察到,主要是因为这些邪恶是属于其生命之爱的欲望的邪恶;它们不是被感觉为邪恶,而是被感觉为没有人注意到的快乐。谁会留意自己的爱之快乐呢?他的思维漂浮在它们上面,就像小船漂浮在河流上;人感觉它们就像深深吸入的芳香空气。他只能在外在思维中对它们有所感觉,甚至在那里也没有注意到它们,除非他清楚知道,它们是邪恶。对此,详情可见下文(298节)。

④主以上千种方法,甚至以最秘密的方法实现从恶中的这种引出。其中只有一些方法被透露给我,而且都是最普通的,这些方法是:人完全没有意识到的欲望快乐成群结队地排入属于人之灵的内在思维,由此排入他的外在思维;它们在其中以一种满足、愉快或渴望的感觉出现,并在那里与他的属世和感官快乐混在一起。在这个领域有分离和洁净的方法,也有收回和排放的途径。这些方法主要是为了某些作为功用的目的而沉思、思考和反思的快乐;作为功用的目的与人的各种工作和职务的元素和细节一样多。它们也与一个人为了表现得像个文明道德的人,也像个属灵人而进行反思的快乐一样多;此外还有一些闯进来的不令人快乐的东西。这些快乐因属于外在人中的人之爱,故是分离、洁净、排出并收回属于内在人的恶欲快乐的方法。

以一个视利益或友情为目的,或其职务功用的不义法官为例。他内心里不断专注于这些目的,但表面上旨在表现得像一个熟练的律师和一个义人。他不断以琢磨、思想、反思并打算如何弯曲、反转、改写和调整法律制度,以便他的判决看似符合法律和正义的表象为快乐。殊不知,他的内在快乐就是由狡猾、欺诈、诡计、暗中偷盗,以及其它许多类似东西构成的;由如此多的恶欲快乐构成的这种快乐,就在他的外在思维的一切事物中掌权,并且表现正义、诚实的快乐就在这外在思维中。内在快乐被允许降至这些外在快乐,并在那里混在一起,就像胃里的各种食物一样。它们在那里被分离、洁净并带走。然而,这一切只适用于更严重的恶欲快乐。

对恶人来说,只能将更严重的邪恶从不那么严重的邪恶中分离、洁净和收回;而对善人来说,不仅严重的邪恶,而且不那么严重的邪恶也能被分离、洁净和收回。这一切通过对良善与真理,公义与诚实的情感的快乐实现,人照着他视恶如罪,由此避开并厌恶它们的程度而体验到这种情感的快乐,若与它们争战,更是如此。这些就是主洁净所有得救之人所用的方法。祂也通过外在方法洁净这些人,这些方法涉及名声和尊敬,有时涉及财富。即便如此,主也将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的快乐植入这些方法,好叫它们通过这些快乐被引导和调整,以至于变成爱邻的快乐。

人若能在某种可见形式中看见恶欲的快乐,或能以某种感官清楚感知到它们,就会看见并发觉它们数量多到无法界定。因为整个地狱无非是所有恶欲的一个形式,并且那里没有哪两种恶欲是一模一样的,也永远不可能有。人对这些无数欲望几乎一无所知,更不知道它们是如何联系在一起的。然而,主通过祂的圣治不断允许它们涌现,以便带走它们,并且按完美的秩序和系列如此行。一个恶人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地狱,正如一个善人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

要明白并确信主以上千种方法,甚至以最秘密的方法实现从恶中的这种引出,再没有比观察灵魂在身体中的秘密运作更好的了。人们对这些运作的认识如下:当人要吃食物时,他会看着它,闻它的气味,对它有食欲,品尝它,用牙齿咀嚼,用舌头咽进食道,从而进入胃里。但人对灵魂的秘密运作一无所知,因为他没有感觉到它们。这些运作如下:胃搅动所接受的食物,用它的分泌物打碎食物,将其分类,也就是消化它,然后成分合适的份,提供给吸收它们的敞开的小孔和静脉;有的被输送到血液,有的被输送到淋巴管,有的被输送到肠系膜的乳糜管,有的被输送到肠。然后,来自肠系膜中的乳糜池的乳糜通过胸导管被带入腔静脉,由此被带入心脏,再从心脏被带入肺脏,从肺脏通过左心室被带入主动脉,又从主动脉通过整个分支系统被带入全身的各个器官,以及肾脏。在每个器官里面都会实现血液的分离,以及杂质的净化和清除;更不用说心脏如何将已在肺脏净化的血液输送到脑,它通过颈动脉做到这一切,脑又如何将复活的血液输送回腔静脉(就是刚才提到的胸导管引入乳糜的地方),从那里再输送回心脏了。

这些和其它无数现象就是灵魂在身体中的秘密运作。大多数人感觉不到这些运作,不精通解剖学的人对它们一无所知。然而,类似的事就发生在人心智的内层,因为凡能在身体中发生的事,无不来自心智。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他的灵同样是一个人。唯一区别在于,凡发生在身体中的事,都是在属世层面发生的,凡发生在心智中的事,都是在属灵层面发生的;这种相似性是很完美的。由此明显可知,圣治以上千种方法,甚至以最秘密的方法在每个人里面作工;它的不断努力或目的就是洁净人,因为它的目的就是拯救他;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一个,那就是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如果我们热切地祈求主的帮助,主就会处理好剩下的事。


真实的基督教 #73

73.第二天,有一些

73.第二天,有一些相信预定和分配的人从这群灵人中来到我面前,他们说:“我们觉得自己醉了,不是因为喝酒,而是因为昨天那人所说的话。他谈到全能,还谈到秩序,并得出结论说,由于全能是神性,所以秩序也是神性,甚至神自己就是秩序。他还声称,秩序的法则和圣言里的真理一样多,不止成千上万,而且数以亿万。而神服从祂自己在圣言里的律法,人则服从他的律法。神性全能若受制于律法,那它算什么呢?因为这样的话,全能就丧失了一切绝对权力。难道神所拥有的权力还不如世上专制的君王?他尚能以绝对的权力行事,如屋大维?奥古斯都或尼禄。一想到全能受制于律法,我们就觉得好象喝醉了,若不得到帮助就要昏倒。我们的信教导我们这样祷告:父神必因祂儿子的缘故怜悯我们;我们相信祂会怜悯祂所拣选的任何人,赦免祂所喜悦之人的罪过,拯救凡祂所愿意的人。我们不敢从祂的全能那里减损丝毫东西。因此,对于将神束缚在自己律法枷锁下的行为,我们视为不敬,因为这与祂的全能是矛盾的。”
说完这番话,他们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们。我发现他们很迷惘,于是就说:“我会向主祷告,通过祂带给你们帮助,让这个问题有些眉目,不过,现在我只能举几个例子。”我说:“全能的神通过祂里面的秩序创造了这个世界,也就是说,使这个世界服从祂所在的秩序,并照着这秩序管理它;祂赋予整个宇宙及其万物以自己的秩序。所以,人类有自己的秩序,动物、鸟类、鱼类、昆虫都各有自己的秩序,每棵树,甚至每片草也有自己的秩序。我简要举例说明如下:指定给人类的秩序法则是,他当通过圣言为自己获取真理,以属世的方式思考它们,并尽其所能理性这样做,从而为自己获得一种属世之信。神那一方的秩序法则是,祂以其神性之光靠近并充满这些真理,从而以神性本质充满这人的属世之信。属世之信仅仅是知识和信念,并且只能以这种方式成为得救之信,别无它法。仁也一样。我再举几个例子简要说明。只有人照着他的律法避免作恶,神才能照着祂的律法饶恕任何人的罪孽。只有人照着他的律法以属世的方式使自己重生,神才能以属灵的方式使他重生。神不断努力重生并救赎人,但祂无法实现这一点,除非这人预备好接受神,从而铺平道路,并向祂打开门。新郎在少女成为他的新娘之前无法进入她的寝室,因为她会关上门,将钥匙保存在里面。不过,当许下婚姻的诺言时,她会把钥匙交给新郎。
神若非成为一个人,就无法凭祂的全能救赎人类。若非祂的人性首先如同婴儿的人性,然后如同孩童的人性,接着将自身塑造为祂的父所能进入的容器和居所,祂也无法使祂的人性变成神性。祂通过应验圣言的全部,也就是说,圣言所包含的一切秩序法则而成就这一切。祂做得越完全,祂将自己与父融合得越紧密,父也将自己与祂融合得越紧密。举这些例子只是为了说明,以使你们能明白:神性全能处在秩序中,它的治理,也就是所谓的圣治(或天命)则遵循祂的秩序;它不可能与它们背道而行,也不可能改变它们的一点一划,因为神就是秩序及其一切法则。
说完这番话,一道明亮的金光透过屋顶照射进来,又变成基路伯飞在空中。它们所散发的红光照亮了一些人的太阳穴,不过是朝向他们的脑后,而非额前,因为他们嘟哝说:“我们还是不明白全能是什么。”于是我说:“一旦对你们所说的话给你们一些启发,它就会被揭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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