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6.为清楚看见并理解圣治在恶人身上作工的方式,我需要按所列举的顺序解释这几点。
①每种邪恶里面都有无数事物。在人眼里,每种邪恶都看似一个简单事物;我们就是这样看待仇恨和报复,偷盗和欺诈,通奸和淫乱,骄傲和自大等等邪恶的。殊不知,每种邪恶里面都有无数事物,甚至比人体里面的纤维和血管还多。因为一个恶人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地狱,而地狱是由无数个体构成的,那里的每个个体在形式上都像一个人,尽管是畸形的。这个人里面的所有纤维和血管都是反向的。一个灵人本身就是一个邪恶,这邪恶在它自己看来就像一个单一实体;但一个灵人里面的事物,就和这邪恶所产生的欲望的一样多。因为每个人从头顶到脚底都是他自己的邪恶,或他自己的良善。既然一个恶人是这个样子,那么显而易见,他就是一个由无数不同事物构成的邪恶,其中每一个事物都是一种独特的邪恶;这些事物就被称为该邪恶的欲望。由此可推知,如果人要被改造,主必须按着所有这些事物出现的顺序来修复并翻转它们;这一切只能通过主的圣治,从人生命的开始直到结束一步一步实现。
在地狱,邪恶的每个欲望当显为可见时,都看似某种有害动物,如一条龙,某种毒蛇,或某种猫头鹰等等。当一个恶人被天使观之时,他里面的恶欲就有一种类似表象。欲望的所有这些形式必须一一被改变;就灵而言,看似一个畸形人或一个魔鬼的这个人自己必须被如此改变,以至于就像一位美丽的天使;每一种恶欲都必须被如此改变,以至于看似一只羔羊或绵羊,或像一只鸽子或斑鸠;天上天使的良善情感当显为可见时,看上去就是这个样子。把一条龙变成一只羔羊,把一条蛇变成一只绵羊,或把一只猫头鹰变成一只鸽子,只能通过根除邪恶的种子,并植入良善的种子以取代之而逐渐实现。这一切的发生就像嫁接树木,一些树根和树干保留下来,而嫁接的枝子把从老根汲取上来的树液转变为结好果子的树液。要嫁接的枝子必须从作为生命之源的主那里取得。这与主的话是一致的(约翰福音15:1-7)。
②恶人凭自己不断把自己越来越深地引入自己的邪恶。之所以说凭自己,是因为一切邪恶皆来自人,人将来自主的良善转变为邪恶,如前所述(294节)。恶人之所以将自己更深地引入邪恶,基本原因是:随着他意愿和实行邪恶,他越来越往内、越来越深地向地狱社群行进;邪恶的快乐也因此增长,并如此占据他的思维,以致最后他感觉再没有比这更甜蜜的了。人若越来越往内、越来越深地向地狱社群行进,可以说就会被绳索捆住;尽管只要活在世上,他感觉不到这些绳索。它们好像是由他所喜爱的软羊毛或细丝线制成的,因为它们爱抚他。但死后,这些绳索就从柔软变得坚硬,也不再爱抚,而是让人叫苦不迭。
犯这些恶的人,谁不因罪恶得逞和无节制的放纵而感到欣喜若狂?众所周知,小偷从偷窃中获得如此快乐,以致他无法停止偷窃;说来奇怪,他喜欢偷来的一枚硬币胜过喜欢作为礼物所获得的十枚硬币。若不是规定通奸的能力会随着对它的滥用而减退,这种邪恶也是如此。尽管如此,对许多人来说,思想并谈论它的快乐仍旧存在;别的不说,触摸的欲望还在。
殊不知,这种快乐之所以会增长,是因为随着人从意愿,同时从思维上犯这些恶,他越来越往内、越来越深地向地狱社群行进。只要邪恶仅在思维中,不在意愿里,人还没有在某个地狱社群与这邪恶同在;不过,一旦邪恶也在意愿里,他就进入这个社群。那时,他若意识到这邪恶违反十诫,并视诫命为神性,却仍有意行这邪恶,就会因此沉入深渊,并且只有通过实实在在的悔改,才能从这深渊中被解救出来。
必须清楚的是,就灵而言,每个人都在灵界,就在那里的某个社群;恶人在地狱社群,善人在天堂社群。有时,当一个人陷入沉思时,他甚至出现在那里。此外,正如声音和言语通过自然界的空气传播,情感和思维则传播到灵界的各个社群。这是一种对应关系,因为情感对应于声音,思维对应于言语。
③对恶人来说,圣治不断允许邪恶,以便不断把他们从中引出来。对恶人来说,圣治就是不断的许可,因为从他们的生命出来的,无非是邪恶。对人来说,他要么处于良善,要么处于邪恶,不可能同时处于两者,甚至不可能交替处于两者,除非他不冷也不热。不是主,而是人把生活的邪恶引入意愿,并从意愿引入思维。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许可。
既然恶人所意愿和思想的一切都是出于许可,那么问题来了,在这种情况下,圣治是什么呢?我们不是说它在无论善恶的每个人里面的最小细节中作工吗?但圣治在于这一事实:它为了目的而不断许可,并且只允许诸如属于目的的那类事,不允许别的。它不断检查被允许涌现的邪恶,分离并洁净它们,逐出与目的不一致的邪恶,以我们看不见的方式把它们移走。这些过程尤其发生在人的内在意愿,并由此发生他的内在思维。圣治还不断保持警惕,防止被逐出并移走的东西再次被意愿接受,因为被意愿接受的一切都会归给人,而凡被思维接受,未被意愿接受的东西都被分离并逐出。这就是主对恶人的不断治理,这种治理就是不断的许可,以便把他们不断引出来,如前所述。
人对这一切几乎一无所知,因为他没有觉察到。他之所以没有觉察到,主要是因为这些邪恶是属于其生命之爱的欲望的邪恶;它们不是被感觉为邪恶,而是被感觉为没有人注意到的快乐。谁会留意自己的爱之快乐呢?他的思维漂浮在它们上面,就像小船漂浮在河流上;人感觉它们就像深深吸入的芳香空气。他只能在外在思维中对它们有所感觉,甚至在那里也没有注意到它们,除非他清楚知道,它们是邪恶。对此,详情可见下文(298节)。
④主以上千种方法,甚至以最秘密的方法实现从恶中的这种引出。其中只有一些方法被透露给我,而且都是最普通的,这些方法是:人完全没有意识到的欲望快乐成群结队地排入属于人之灵的内在思维,由此排入他的外在思维;它们在其中以一种满足、愉快或渴望的感觉出现,并在那里与他的属世和感官快乐混在一起。在这个领域有分离和洁净的方法,也有收回和排放的途径。这些方法主要是为了某些作为功用的目的而沉思、思考和反思的快乐;作为功用的目的与人的各种工作和职务的元素和细节一样多。它们也与一个人为了表现得像个文明道德的人,也像个属灵人而进行反思的快乐一样多;此外还有一些闯进来的不令人快乐的东西。这些快乐因属于外在人中的人之爱,故是分离、洁净、排出并收回属于内在人的恶欲快乐的方法。
以一个视利益或友情为目的,或其职务功用的不义法官为例。他内心里不断专注于这些目的,但表面上旨在表现得像一个熟练的律师和一个义人。他不断以琢磨、思想、反思并打算如何弯曲、反转、改写和调整法律制度,以便他的判决看似符合法律和正义的表象为快乐。殊不知,他的内在快乐就是由狡猾、欺诈、诡计、暗中偷盗,以及其它许多类似东西构成的;由如此多的恶欲快乐构成的这种快乐,就在他的外在思维的一切事物中掌权,并且表现正义、诚实的快乐就在这外在思维中。内在快乐被允许降至这些外在快乐,并在那里混在一起,就像胃里的各种食物一样。它们在那里被分离、洁净并带走。然而,这一切只适用于更严重的恶欲快乐。
对恶人来说,只能将更严重的邪恶从不那么严重的邪恶中分离、洁净和收回;而对善人来说,不仅严重的邪恶,而且不那么严重的邪恶也能被分离、洁净和收回。这一切通过对良善与真理,公义与诚实的情感的快乐实现,人照着他视恶如罪,由此避开并厌恶它们的程度而体验到这种情感的快乐,若与它们争战,更是如此。这些就是主洁净所有得救之人所用的方法。祂也通过外在方法洁净这些人,这些方法涉及名声和尊敬,有时涉及财富。即便如此,主也将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的快乐植入这些方法,好叫它们通过这些快乐被引导和调整,以至于变成爱邻的快乐。
人若能在某种可见形式中看见恶欲的快乐,或能以某种感官清楚感知到它们,就会看见并发觉它们数量多到无法界定。因为整个地狱无非是所有恶欲的一个形式,并且那里没有哪两种恶欲是一模一样的,也永远不可能有。人对这些无数欲望几乎一无所知,更不知道它们是如何联系在一起的。然而,主通过祂的圣治不断允许它们涌现,以便带走它们,并且按完美的秩序和系列如此行。一个恶人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地狱,正如一个善人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
要明白并确信主以上千种方法,甚至以最秘密的方法实现从恶中的这种引出,再没有比观察灵魂在身体中的秘密运作更好的了。人们对这些运作的认识如下:当人要吃食物时,他会看着它,闻它的气味,对它有食欲,品尝它,用牙齿咀嚼,用舌头咽进食道,从而进入胃里。但人对灵魂的秘密运作一无所知,因为他没有感觉到它们。这些运作如下:胃搅动所接受的食物,用它的分泌物打碎食物,将其分类,也就是消化它,然后成分合适的份,提供给吸收它们的敞开的小孔和静脉;有的被输送到血液,有的被输送到淋巴管,有的被输送到肠系膜的乳糜管,有的被输送到肠。然后,来自肠系膜中的乳糜池的乳糜通过胸导管被带入腔静脉,由此被带入心脏,再从心脏被带入肺脏,从肺脏通过左心室被带入主动脉,又从主动脉通过整个分支系统被带入全身的各个器官,以及肾脏。在每个器官里面都会实现血液的分离,以及杂质的净化和清除;更不用说心脏如何将已在肺脏净化的血液输送到脑,它通过颈动脉做到这一切,脑又如何将复活的血液输送回腔静脉(就是刚才提到的胸导管引入乳糜的地方),从那里再输送回心脏了。
这些和其它无数现象就是灵魂在身体中的秘密运作。大多数人感觉不到这些运作,不精通解剖学的人对它们一无所知。然而,类似的事就发生在人心智的内层,因为凡能在身体中发生的事,无不来自心智。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他的灵同样是一个人。唯一区别在于,凡发生在身体中的事,都是在属世层面发生的,凡发生在心智中的事,都是在属灵层面发生的;这种相似性是很完美的。由此明显可知,圣治以上千种方法,甚至以最秘密的方法在每个人里面作工;它的不断努力或目的就是洁净人,因为它的目的就是拯救他;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一个,那就是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如果我们热切地祈求主的帮助,主就会处理好剩下的事。
505.记事三:
我曾听见类似两块磨石互相摩擦的刺耳声。我靠近那声音,它就停止了。然后,我就看见一道窄窄的入口,斜斜地通向下方一个被分成若干小房间的石窟。每个房间都坐着两个人,他们正从圣言搜集唯信称义的证据;一个搜集证据,另一个记录,轮流进行。我来到这道门旁边的一个小房间,问道:“你们在搜集和记录什么?”他们说:“关于称义的行为,或行为中的信,这信本身是称义、复活、得救之信,也是我们基督教界教会的主要教义。”于是,我对他说:“烦请告诉我,此信被引入人的内心和灵魂时,这行为有哪些迹象?”他回答:“这行为的迹象就发生在当人因想到被诅咒而悲痛欲绝,并在这种悔罪的状态下思想基督已拿走律法的定罪,然后满怀信心倚靠基督的功德、使自己的思维靠近父神并祷告的那一刻。”
我说:“该行为原来是这样完成的,这就是它实现的那一刻。但是”,我又问,“我该如何理解关于此行为的这些说法,即:这行为里面丝毫没有人这一方的同意,就好像他是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正如前面说的,对于这行为,人无法开始、意愿、理解、思考、运作、配合,或调整自己去适应?请告诉我,这一切你如何自圆其说?因为你声称,当人想到律法的实施,想到基督已拿走他的谴责,然后满怀信心地倚靠基督功德、使自己的思维靠近父神并祷告时,该行为就会发生。这一切难道不是由人来完成吗?”“是的,”他回答,“但它们不是人主动完成的,而是被动完成的。”
我回答:“人如何被动思考、信靠和祷告?如果拿走人的主动和配合,不也同时拿走人的接受力,因此一切,包括行为本身就都失去了吗?那你的行为不就成了某种纯想象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为理智实体(entity of reason)的吗?希望你不要追随某些人,相信这样的行为只发生在那些被命定并且对那信注入自己的情况一无所知的人身上。或许他们可以掷骰子,以这种方式来决定信是否已经注入他们。所以,我的朋友啊,你当相信,在信与仁方面,人通过主而凭自己主动作为,若没有人的这种主动性,那么你信的行为,也就是你们称之为基督教界教会主要教义的那信,不过是纯粹由盐构成的罗得之妻的雕像(路加福音17:32),当文士用笔或指甲在上面刮擦时,这雕像就发出盐柱的声响。我之所以说这番话,是因为由于这信的行为,你使自己变得如这雕像一般了。”当我说这话时,他操起烛台,卯足劲朝我脸上砸过来。但就在这时,蜡烛突然灭了,他扔到了同伴的前额上,我笑笑离开了。
注:理智实体:阿维洛伊主义者的“理智实体论”,即断言理智乃存在于人的身体和灵魂之外的独立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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