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6.为清楚看见并理解圣治在恶人身上作工的方式,我需要按所列举的顺序解释这几点。
①每种邪恶里面都有无数事物。在人眼里,每种邪恶都看似一个简单事物;我们就是这样看待仇恨和报复,偷盗和欺诈,通奸和淫乱,骄傲和自大等等邪恶的。殊不知,每种邪恶里面都有无数事物,甚至比人体里面的纤维和血管还多。因为一个恶人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地狱,而地狱是由无数个体构成的,那里的每个个体在形式上都像一个人,尽管是畸形的。这个人里面的所有纤维和血管都是反向的。一个灵人本身就是一个邪恶,这邪恶在它自己看来就像一个单一实体;但一个灵人里面的事物,就和这邪恶所产生的欲望的一样多。因为每个人从头顶到脚底都是他自己的邪恶,或他自己的良善。既然一个恶人是这个样子,那么显而易见,他就是一个由无数不同事物构成的邪恶,其中每一个事物都是一种独特的邪恶;这些事物就被称为该邪恶的欲望。由此可推知,如果人要被改造,主必须按着所有这些事物出现的顺序来修复并翻转它们;这一切只能通过主的圣治,从人生命的开始直到结束一步一步实现。
在地狱,邪恶的每个欲望当显为可见时,都看似某种有害动物,如一条龙,某种毒蛇,或某种猫头鹰等等。当一个恶人被天使观之时,他里面的恶欲就有一种类似表象。欲望的所有这些形式必须一一被改变;就灵而言,看似一个畸形人或一个魔鬼的这个人自己必须被如此改变,以至于就像一位美丽的天使;每一种恶欲都必须被如此改变,以至于看似一只羔羊或绵羊,或像一只鸽子或斑鸠;天上天使的良善情感当显为可见时,看上去就是这个样子。把一条龙变成一只羔羊,把一条蛇变成一只绵羊,或把一只猫头鹰变成一只鸽子,只能通过根除邪恶的种子,并植入良善的种子以取代之而逐渐实现。这一切的发生就像嫁接树木,一些树根和树干保留下来,而嫁接的枝子把从老根汲取上来的树液转变为结好果子的树液。要嫁接的枝子必须从作为生命之源的主那里取得。这与主的话是一致的(约翰福音15:1-7)。
②恶人凭自己不断把自己越来越深地引入自己的邪恶。之所以说凭自己,是因为一切邪恶皆来自人,人将来自主的良善转变为邪恶,如前所述(294节)。恶人之所以将自己更深地引入邪恶,基本原因是:随着他意愿和实行邪恶,他越来越往内、越来越深地向地狱社群行进;邪恶的快乐也因此增长,并如此占据他的思维,以致最后他感觉再没有比这更甜蜜的了。人若越来越往内、越来越深地向地狱社群行进,可以说就会被绳索捆住;尽管只要活在世上,他感觉不到这些绳索。它们好像是由他所喜爱的软羊毛或细丝线制成的,因为它们爱抚他。但死后,这些绳索就从柔软变得坚硬,也不再爱抚,而是让人叫苦不迭。
犯这些恶的人,谁不因罪恶得逞和无节制的放纵而感到欣喜若狂?众所周知,小偷从偷窃中获得如此快乐,以致他无法停止偷窃;说来奇怪,他喜欢偷来的一枚硬币胜过喜欢作为礼物所获得的十枚硬币。若不是规定通奸的能力会随着对它的滥用而减退,这种邪恶也是如此。尽管如此,对许多人来说,思想并谈论它的快乐仍旧存在;别的不说,触摸的欲望还在。
殊不知,这种快乐之所以会增长,是因为随着人从意愿,同时从思维上犯这些恶,他越来越往内、越来越深地向地狱社群行进。只要邪恶仅在思维中,不在意愿里,人还没有在某个地狱社群与这邪恶同在;不过,一旦邪恶也在意愿里,他就进入这个社群。那时,他若意识到这邪恶违反十诫,并视诫命为神性,却仍有意行这邪恶,就会因此沉入深渊,并且只有通过实实在在的悔改,才能从这深渊中被解救出来。
必须清楚的是,就灵而言,每个人都在灵界,就在那里的某个社群;恶人在地狱社群,善人在天堂社群。有时,当一个人陷入沉思时,他甚至出现在那里。此外,正如声音和言语通过自然界的空气传播,情感和思维则传播到灵界的各个社群。这是一种对应关系,因为情感对应于声音,思维对应于言语。
③对恶人来说,圣治不断允许邪恶,以便不断把他们从中引出来。对恶人来说,圣治就是不断的许可,因为从他们的生命出来的,无非是邪恶。对人来说,他要么处于良善,要么处于邪恶,不可能同时处于两者,甚至不可能交替处于两者,除非他不冷也不热。不是主,而是人把生活的邪恶引入意愿,并从意愿引入思维。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许可。
既然恶人所意愿和思想的一切都是出于许可,那么问题来了,在这种情况下,圣治是什么呢?我们不是说它在无论善恶的每个人里面的最小细节中作工吗?但圣治在于这一事实:它为了目的而不断许可,并且只允许诸如属于目的的那类事,不允许别的。它不断检查被允许涌现的邪恶,分离并洁净它们,逐出与目的不一致的邪恶,以我们看不见的方式把它们移走。这些过程尤其发生在人的内在意愿,并由此发生他的内在思维。圣治还不断保持警惕,防止被逐出并移走的东西再次被意愿接受,因为被意愿接受的一切都会归给人,而凡被思维接受,未被意愿接受的东西都被分离并逐出。这就是主对恶人的不断治理,这种治理就是不断的许可,以便把他们不断引出来,如前所述。
人对这一切几乎一无所知,因为他没有觉察到。他之所以没有觉察到,主要是因为这些邪恶是属于其生命之爱的欲望的邪恶;它们不是被感觉为邪恶,而是被感觉为没有人注意到的快乐。谁会留意自己的爱之快乐呢?他的思维漂浮在它们上面,就像小船漂浮在河流上;人感觉它们就像深深吸入的芳香空气。他只能在外在思维中对它们有所感觉,甚至在那里也没有注意到它们,除非他清楚知道,它们是邪恶。对此,详情可见下文(298节)。
④主以上千种方法,甚至以最秘密的方法实现从恶中的这种引出。其中只有一些方法被透露给我,而且都是最普通的,这些方法是:人完全没有意识到的欲望快乐成群结队地排入属于人之灵的内在思维,由此排入他的外在思维;它们在其中以一种满足、愉快或渴望的感觉出现,并在那里与他的属世和感官快乐混在一起。在这个领域有分离和洁净的方法,也有收回和排放的途径。这些方法主要是为了某些作为功用的目的而沉思、思考和反思的快乐;作为功用的目的与人的各种工作和职务的元素和细节一样多。它们也与一个人为了表现得像个文明道德的人,也像个属灵人而进行反思的快乐一样多;此外还有一些闯进来的不令人快乐的东西。这些快乐因属于外在人中的人之爱,故是分离、洁净、排出并收回属于内在人的恶欲快乐的方法。
以一个视利益或友情为目的,或其职务功用的不义法官为例。他内心里不断专注于这些目的,但表面上旨在表现得像一个熟练的律师和一个义人。他不断以琢磨、思想、反思并打算如何弯曲、反转、改写和调整法律制度,以便他的判决看似符合法律和正义的表象为快乐。殊不知,他的内在快乐就是由狡猾、欺诈、诡计、暗中偷盗,以及其它许多类似东西构成的;由如此多的恶欲快乐构成的这种快乐,就在他的外在思维的一切事物中掌权,并且表现正义、诚实的快乐就在这外在思维中。内在快乐被允许降至这些外在快乐,并在那里混在一起,就像胃里的各种食物一样。它们在那里被分离、洁净并带走。然而,这一切只适用于更严重的恶欲快乐。
对恶人来说,只能将更严重的邪恶从不那么严重的邪恶中分离、洁净和收回;而对善人来说,不仅严重的邪恶,而且不那么严重的邪恶也能被分离、洁净和收回。这一切通过对良善与真理,公义与诚实的情感的快乐实现,人照着他视恶如罪,由此避开并厌恶它们的程度而体验到这种情感的快乐,若与它们争战,更是如此。这些就是主洁净所有得救之人所用的方法。祂也通过外在方法洁净这些人,这些方法涉及名声和尊敬,有时涉及财富。即便如此,主也将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的快乐植入这些方法,好叫它们通过这些快乐被引导和调整,以至于变成爱邻的快乐。
人若能在某种可见形式中看见恶欲的快乐,或能以某种感官清楚感知到它们,就会看见并发觉它们数量多到无法界定。因为整个地狱无非是所有恶欲的一个形式,并且那里没有哪两种恶欲是一模一样的,也永远不可能有。人对这些无数欲望几乎一无所知,更不知道它们是如何联系在一起的。然而,主通过祂的圣治不断允许它们涌现,以便带走它们,并且按完美的秩序和系列如此行。一个恶人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地狱,正如一个善人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
要明白并确信主以上千种方法,甚至以最秘密的方法实现从恶中的这种引出,再没有比观察灵魂在身体中的秘密运作更好的了。人们对这些运作的认识如下:当人要吃食物时,他会看着它,闻它的气味,对它有食欲,品尝它,用牙齿咀嚼,用舌头咽进食道,从而进入胃里。但人对灵魂的秘密运作一无所知,因为他没有感觉到它们。这些运作如下:胃搅动所接受的食物,用它的分泌物打碎食物,将其分类,也就是消化它,然后成分合适的份,提供给吸收它们的敞开的小孔和静脉;有的被输送到血液,有的被输送到淋巴管,有的被输送到肠系膜的乳糜管,有的被输送到肠。然后,来自肠系膜中的乳糜池的乳糜通过胸导管被带入腔静脉,由此被带入心脏,再从心脏被带入肺脏,从肺脏通过左心室被带入主动脉,又从主动脉通过整个分支系统被带入全身的各个器官,以及肾脏。在每个器官里面都会实现血液的分离,以及杂质的净化和清除;更不用说心脏如何将已在肺脏净化的血液输送到脑,它通过颈动脉做到这一切,脑又如何将复活的血液输送回腔静脉(就是刚才提到的胸导管引入乳糜的地方),从那里再输送回心脏了。
这些和其它无数现象就是灵魂在身体中的秘密运作。大多数人感觉不到这些运作,不精通解剖学的人对它们一无所知。然而,类似的事就发生在人心智的内层,因为凡能在身体中发生的事,无不来自心智。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他的灵同样是一个人。唯一区别在于,凡发生在身体中的事,都是在属世层面发生的,凡发生在心智中的事,都是在属灵层面发生的;这种相似性是很完美的。由此明显可知,圣治以上千种方法,甚至以最秘密的方法在每个人里面作工;它的不断努力或目的就是洁净人,因为它的目的就是拯救他;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一个,那就是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如果我们热切地祈求主的帮助,主就会处理好剩下的事。
380.⑵不正当的信是指背离独一正信的一切信,这就是那些从别处爬进来,仅视主为人,而非神之人所持守的信。不正当的信是指背离独一正信的一切信,这是不证自明的;因为既然独一之信是真理,那么可推知,凡背离它的都不是真理。
教会的一切善与真皆源于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本为仁的一切事物和本为信的一切事物皆来自该婚姻;另一方面,凡非来自该婚姻的仁与信之物都不是来自合法结合,而是来自非法结合,因而要么来自多偶的婚姻或结合,要么来自通奸。凡承认主,却又拥护异端邪说的虚假之信都是多偶制的产物;而凡承认一个教会有三个主的信则都是通奸的产物。因为这样的信好比一个娼妓,或好比一个女人嫁给了一个男人,却和另外两个男人过夜,并且在与每一个同睡时都称其为她的丈夫。这就是他们的信被视为不正当的原因。在很多经文中,主称这些人为“奸淫”者,这也是祂在约翰福音所说“贼与强盗”的意思: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9)
进羊圈就是进入教会,也是进入天堂。进羊圈也表示进天堂,是因为天堂与教会合为一体,构成天堂的,无非是存在于它里面的教会。因此,正如主是教会的新郎和丈夫,祂也是天堂的新郎和丈夫。
运用上述三个指标就能鉴定信是婚生子还是私生子。这三个指标就是承认主是神的儿子;承认祂是天地之神;承认祂与父为一。所以,信越背离这三要素,就越是不正当的信。那些仅将主视为一个人,而非神的人所具有的信既是不正当的,也是不贞的。这一事实从两个可憎的异端明显看出来,即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他们遭到诅咒,并被逐出基督教会。因为他们否认主的神性,从别处爬进来。不过,我担心这些可憎之物如今仍普遍潜伏在教会中人的灵里面。令人惊讶的是,人越相信自己在学问和判断上胜过别人,就越倾向于抓住“主是人,不是神,并且因祂是人,所以不可能是神”这样的观念,将其归为己有。凡将这些观念归为己有的,都使自己与阿里乌派、苏西尼派为伴,而在灵界,他们都在地狱中。
这就是当今教会中人的普遍的灵,其原因在于:每个人都有一个同伴灵,否则,这人就无法理性、属灵地分析思考,因而不再是人,而是动物。此外,每个人都会吸引一个在其意愿的情感,因而其理解力的感知上类似于自己的灵。若有人凭着取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而将自己引入善情,那么指派给他的同伴就是一位天堂天使。反之,若有人通过自证虚假并过着邪恶生活而将自己引入恶情,那么指派给他的同伴就是地狱灵。一旦这样指定,此人与撒旦的关系就会越来越紧密,仿佛兄弟一般,然后越发强化他的谬念,违背圣言真理,也越发使他认同攻击主的可憎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这是因为,所有撒旦都不能忍受听到出自圣言的任何真理,甚至不想听到耶稣之名;若是听见,他们就会狂怒,四处乱窜,辱骂中伤;这时,若有天堂之光流入,他们就会冲进他们所喜爱的洞穴和黑暗中;他们在其中所享受的这种光,如同猫头鹰在黑暗中所享受的光,或象猫在地下室捕鼠时所享受的光。这就是所有在内心和信仰中否认主的神性和圣言的圣洁之人死后的命运;这就是其内在人的性质,无论外在人多么会表演,伪装得多象一个基督徒。我因着自己的耳闻目睹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
凡仅口头上尊主为救世主和救主,而在心里和灵里却视祂为纯粹的人之人,在说出和教导这类观念时,嘴巴都象抹了蜜,心里却象满了苦胆。他们说的话就象甜饼,心思却象毒酒,或象含有飞蛇的糕点。若是牧师,他们就像悬挂和平国家国旗的海盗,当过往船只当作朋友靠近他们时,他们就升起海盗旗,而不是前者,然后夺取船只,把船上的人员当成俘虏。他们还像善恶知识树的蛇,象光明天使那样靠近,手里拿着从那树上的苹果,并将它涂成金色,仿佛从生命树上采摘下来的;然后献上它们说:
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善恶。(创世记3:5)
他们吃了后,就顺从这蛇下到阴间,与他一起生活。阴间周围全都是吃了阿里乌斯和苏西尼的苹果的撒旦。那些不穿礼服就参加婚礼,后来被丢在外边黑暗里的人(马太福音22:11-13)所指的,就是他们。礼服就是信主是神的儿子,是天地之神,与父为一。那些仅口头上尊主为救世主和救主,而在心里和灵里却视祂为纯粹的人之人,若将自己的思想展示给其他人,并说服他们相信,就是属灵的杀人犯,其中最坏的则是属灵的食人者。因为人的生命来自他对主的爱与信;但是,若这爱与信的核心元素,就是信主是神人(God-man)和人神(Man-god),被拿走,他的生命就转变成死亡。因此,这人就是这样如同羔羊那样被狼杀死和吞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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