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96

296.为清楚看见并

296.为清楚看见并理解圣治在恶人身上作工的方式,我需要按所列举的顺序解释这几点。

①每种邪恶里面都有无数事物。在人眼里,每种邪恶都看似一个简单事物;我们就是这样看待仇恨和报复,偷盗和欺诈,通奸和淫乱,骄傲和自大等等邪恶的。殊不知,每种邪恶里面都有无数事物,甚至比人体里面的纤维和血管还多。因为一个恶人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地狱,而地狱是由无数个体构成的,那里的每个个体在形式上都像一个人,尽管是畸形的。这个人里面的所有纤维和血管都是反向的。一个灵人本身就是一个邪恶,这邪恶在它自己看来就像一个单一实体;但一个灵人里面的事物,就和这邪恶所产生的欲望的一样多。因为每个人从头顶到脚底都是他自己的邪恶,或他自己的良善。既然一个恶人是这个样子,那么显而易见,他就是一个由无数不同事物构成的邪恶,其中每一个事物都是一种独特的邪恶;这些事物就被称为该邪恶的欲望。由此可推知,如果人要被改造,主必须按着所有这些事物出现的顺序来修复并翻转它们;这一切只能通过主的圣治,从人生命的开始直到结束一步一步实现。

在地狱,邪恶的每个欲望当显为可见时,都看似某种有害动物,如一条龙,某种毒蛇,或某种猫头鹰等等。当一个恶人被天使观之时,他里面的恶欲就有一种类似表象。欲望的所有这些形式必须一一被改变;就灵而言,看似一个畸形人或一个魔鬼的这个人自己必须被如此改变,以至于就像一位美丽的天使;每一种恶欲都必须被如此改变,以至于看似一只羔羊或绵羊,或像一只鸽子或斑鸠;天上天使的良善情感当显为可见时,看上去就是这个样子。把一条龙变成一只羔羊,把一条蛇变成一只绵羊,或把一只猫头鹰变成一只鸽子,只能通过根除邪恶的种子,并植入良善的种子以取代之而逐渐实现。这一切的发生就像嫁接树木,一些树根和树干保留下来,而嫁接的枝子把从老根汲取上来的树液转变为结好果子的树液。要嫁接的枝子必须从作为生命之源的主那里取得。这与主的话是一致的(约翰福音15:1-7)。

②恶人凭自己不断把自己越来越深地引入自己的邪恶。之所以说凭自己,是因为一切邪恶皆来自人,人将来自主的良善转变为邪恶,如前所述(294节)。恶人之所以将自己更深地引入邪恶,基本原因是:随着他意愿和实行邪恶,他越来越往内、越来越深地向地狱社群行进;邪恶的快乐也因此增长,并如此占据他的思维,以致最后他感觉再没有比这更甜蜜的了。人若越来越往内、越来越深地向地狱社群行进,可以说就会被绳索捆住;尽管只要活在世上,他感觉不到这些绳索。它们好像是由他所喜爱的软羊毛或细丝线制成的,因为它们爱抚他。但死后,这些绳索就从柔软变得坚硬,也不再爱抚,而是让人叫苦不迭。

犯这些恶的人,谁不因罪恶得逞和无节制的放纵而感到欣喜若狂?众所周知,小偷从偷窃中获得如此快乐,以致他无法停止偷窃;说来奇怪,他喜欢偷来的一枚硬币胜过喜欢作为礼物所获得的十枚硬币。若不是规定通奸的能力会随着对它的滥用而减退,这种邪恶也是如此。尽管如此,对许多人来说,思想并谈论它的快乐仍旧存在;别的不说,触摸的欲望还在。

殊不知,这种快乐之所以会增长,是因为随着人从意愿,同时从思维上犯这些恶,他越来越往内、越来越深地向地狱社群行进。只要邪恶仅在思维中,不在意愿里,人还没有在某个地狱社群与这邪恶同在;不过,一旦邪恶也在意愿里,他就进入这个社群。那时,他若意识到这邪恶违反十诫,并视诫命为神性,却仍有意行这邪恶,就会因此沉入深渊,并且只有通过实实在在的悔改,才能从这深渊中被解救出来。

必须清楚的是,就灵而言,每个人都在灵界,就在那里的某个社群;恶人在地狱社群,善人在天堂社群。有时,当一个人陷入沉思时,他甚至出现在那里。此外,正如声音和言语通过自然界的空气传播,情感和思维则传播到灵界的各个社群。这是一种对应关系,因为情感对应于声音,思维对应于言语。

③对恶人来说,圣治不断允许邪恶,以便不断把他们从中引出来。对恶人来说,圣治就是不断的许可,因为从他们的生命出来的,无非是邪恶。对人来说,他要么处于良善,要么处于邪恶,不可能同时处于两者,甚至不可能交替处于两者,除非他不冷也不热。不是主,而是人把生活的邪恶引入意愿,并从意愿引入思维。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许可。

既然恶人所意愿和思想的一切都是出于许可,那么问题来了,在这种情况下,圣治是什么呢?我们不是说它在无论善恶的每个人里面的最小细节中作工吗?但圣治在于这一事实:它为了目的而不断许可,并且只允许诸如属于目的的那类事,不允许别的。它不断检查被允许涌现的邪恶,分离并洁净它们,逐出与目的不一致的邪恶,以我们看不见的方式把它们移走。这些过程尤其发生在人的内在意愿,并由此发生他的内在思维。圣治还不断保持警惕,防止被逐出并移走的东西再次被意愿接受,因为被意愿接受的一切都会归给人,而凡被思维接受,未被意愿接受的东西都被分离并逐出。这就是主对恶人的不断治理,这种治理就是不断的许可,以便把他们不断引出来,如前所述。

人对这一切几乎一无所知,因为他没有觉察到。他之所以没有觉察到,主要是因为这些邪恶是属于其生命之爱的欲望的邪恶;它们不是被感觉为邪恶,而是被感觉为没有人注意到的快乐。谁会留意自己的爱之快乐呢?他的思维漂浮在它们上面,就像小船漂浮在河流上;人感觉它们就像深深吸入的芳香空气。他只能在外在思维中对它们有所感觉,甚至在那里也没有注意到它们,除非他清楚知道,它们是邪恶。对此,详情可见下文(298节)。

④主以上千种方法,甚至以最秘密的方法实现从恶中的这种引出。其中只有一些方法被透露给我,而且都是最普通的,这些方法是:人完全没有意识到的欲望快乐成群结队地排入属于人之灵的内在思维,由此排入他的外在思维;它们在其中以一种满足、愉快或渴望的感觉出现,并在那里与他的属世和感官快乐混在一起。在这个领域有分离和洁净的方法,也有收回和排放的途径。这些方法主要是为了某些作为功用的目的而沉思、思考和反思的快乐;作为功用的目的与人的各种工作和职务的元素和细节一样多。它们也与一个人为了表现得像个文明道德的人,也像个属灵人而进行反思的快乐一样多;此外还有一些闯进来的不令人快乐的东西。这些快乐因属于外在人中的人之爱,故是分离、洁净、排出并收回属于内在人的恶欲快乐的方法。

以一个视利益或友情为目的,或其职务功用的不义法官为例。他内心里不断专注于这些目的,但表面上旨在表现得像一个熟练的律师和一个义人。他不断以琢磨、思想、反思并打算如何弯曲、反转、改写和调整法律制度,以便他的判决看似符合法律和正义的表象为快乐。殊不知,他的内在快乐就是由狡猾、欺诈、诡计、暗中偷盗,以及其它许多类似东西构成的;由如此多的恶欲快乐构成的这种快乐,就在他的外在思维的一切事物中掌权,并且表现正义、诚实的快乐就在这外在思维中。内在快乐被允许降至这些外在快乐,并在那里混在一起,就像胃里的各种食物一样。它们在那里被分离、洁净并带走。然而,这一切只适用于更严重的恶欲快乐。

对恶人来说,只能将更严重的邪恶从不那么严重的邪恶中分离、洁净和收回;而对善人来说,不仅严重的邪恶,而且不那么严重的邪恶也能被分离、洁净和收回。这一切通过对良善与真理,公义与诚实的情感的快乐实现,人照着他视恶如罪,由此避开并厌恶它们的程度而体验到这种情感的快乐,若与它们争战,更是如此。这些就是主洁净所有得救之人所用的方法。祂也通过外在方法洁净这些人,这些方法涉及名声和尊敬,有时涉及财富。即便如此,主也将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的快乐植入这些方法,好叫它们通过这些快乐被引导和调整,以至于变成爱邻的快乐。

人若能在某种可见形式中看见恶欲的快乐,或能以某种感官清楚感知到它们,就会看见并发觉它们数量多到无法界定。因为整个地狱无非是所有恶欲的一个形式,并且那里没有哪两种恶欲是一模一样的,也永远不可能有。人对这些无数欲望几乎一无所知,更不知道它们是如何联系在一起的。然而,主通过祂的圣治不断允许它们涌现,以便带走它们,并且按完美的秩序和系列如此行。一个恶人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地狱,正如一个善人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

要明白并确信主以上千种方法,甚至以最秘密的方法实现从恶中的这种引出,再没有比观察灵魂在身体中的秘密运作更好的了。人们对这些运作的认识如下:当人要吃食物时,他会看着它,闻它的气味,对它有食欲,品尝它,用牙齿咀嚼,用舌头咽进食道,从而进入胃里。但人对灵魂的秘密运作一无所知,因为他没有感觉到它们。这些运作如下:胃搅动所接受的食物,用它的分泌物打碎食物,将其分类,也就是消化它,然后成分合适的份,提供给吸收它们的敞开的小孔和静脉;有的被输送到血液,有的被输送到淋巴管,有的被输送到肠系膜的乳糜管,有的被输送到肠。然后,来自肠系膜中的乳糜池的乳糜通过胸导管被带入腔静脉,由此被带入心脏,再从心脏被带入肺脏,从肺脏通过左心室被带入主动脉,又从主动脉通过整个分支系统被带入全身的各个器官,以及肾脏。在每个器官里面都会实现血液的分离,以及杂质的净化和清除;更不用说心脏如何将已在肺脏净化的血液输送到脑,它通过颈动脉做到这一切,脑又如何将复活的血液输送回腔静脉(就是刚才提到的胸导管引入乳糜的地方),从那里再输送回心脏了。

这些和其它无数现象就是灵魂在身体中的秘密运作。大多数人感觉不到这些运作,不精通解剖学的人对它们一无所知。然而,类似的事就发生在人心智的内层,因为凡能在身体中发生的事,无不来自心智。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他的灵同样是一个人。唯一区别在于,凡发生在身体中的事,都是在属世层面发生的,凡发生在心智中的事,都是在属灵层面发生的;这种相似性是很完美的。由此明显可知,圣治以上千种方法,甚至以最秘密的方法在每个人里面作工;它的不断努力或目的就是洁净人,因为它的目的就是拯救他;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一个,那就是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如果我们热切地祈求主的帮助,主就会处理好剩下的事。


真实的基督教 #131

131.这些事也可通

131.这些事也可通过比喻来说明,打比喻是为了那些普通人,比起基于圣言和推理的演绎分析,他们通过比喻看得更明白。每个市民或臣民通过执行国王的命令和教导而忠诚于他,若为了王受苦则显得更忠诚,若为他献出生命,尤其忠诚,如在战争和交战中所发生的情形。同样,通过实现对方的愿望,朋友,或父子,或主仆之间会靠得更近;若他们能抗击敌人保护对方,则更是如此;若能为捍卫他们的荣耀而战,关系还要更进一层。当人与那些对着他所求爱的少女口出恶言之人决斗,甚至在决斗中被对手所伤时,他与少女的关系岂不会联结起来?这类事件使人们团结起来,这是一个自然法则。主说: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为此,父爱我。(约翰福音10:11,17)132. (7)相信十字架受难是真正的救赎行为,这是教会的根本性错误;这个错误,连同有关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败坏了整个教会,甚至到了其中属灵之物荡然无存的地步。如今,还有什么东西能比以下观念更能塞满正统神学书籍,或更热情地在学院中被教导和灌输,或更频繁地在讲坛上被宣讲和传扬的呢?即:父神向人类发怒,不仅将其从身边赶走,还把它置于普遍的诅咒之下,从而把它逐出教会;但祂又是仁慈的,故祂说服,或迫使自己的儿子降下来,担当这个诅咒的判决,以平息祂父亲的愤怒;只有这样祂才能以赞许的眼光看待人类。而且,这一切实际上是通过圣子完成的。例如,为了担当人类的诅咒,圣子让自己被犹太人鞭打,往自己脸上吐唾沫,然后被钉十字架,就象在神面前受咒诅一样(申命记21:23)。这样行以后,父就得了安慰,并出于对祂儿子的爱而取消了这个诅咒,不过,仅仅取消了圣子所代求的那些人的诅咒,圣子因此成为父面前永恒的中保。
如今,这些及类似观念就回响在我们教堂中,再从墙上回响过来,如同森林里的回声,灌满那里所有听众的耳朵。若理性被圣言启示并清醒,谁不明白,神是怜悯本身和仁慈本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善本身,这些属性是祂的本质?因此,说怜悯本身或良善本身以愤怒的眼光看待人,并对他作出诅咒的判决,却仍保持它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是一个矛盾。这类行为很难归给一个好人,只能归给一个坏人。它们也不可能归给天堂的天使,只能归给地狱灵。因此,把它们归给神是非常可怕的。
若问原因,答案是:人们把十字架受难当成了真正的救赎行为。这些错误便从这个源头涌出,就象一个错误酿成了一系列错误,或从一罐醋所流出的,无非是醋,从一个错乱的心智所流出的,无非是疯狂。一个结论会引出同类型的其它理论,因为它们就隐藏在这个结论中,一个接一个出现;从十字架受难就是救赎行为的教义中能出现并提取出关于神的更为卑鄙可耻的观念,直到以赛亚书中的话应验:
祭司和先知因浓酒东倒西歪。他们谬行审判,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书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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