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4.我在前面(289节)提到:当有些人确信,没有人从自己,而是只从其他人思考,并且其他人也不从自己,而是从经由天堂来自主的流注思考时,他们惊奇地宣称,这意味着作恶不能怪他们;这样看来邪恶似乎来自主;他们不理解唯独主如何能使所有人都作不同的思考。由于这三种观点必定会流入那些仅从结果思考结果,不从原因思考结果之人的思维,所以有必要从原因的角度来接过并解释它们。
①这意味着作恶不能怪他们。因为如果一个人所思想的一切都是从其他人那里流入的,那么责任似乎在作为源头的这些其他人身上。然而,真正的责任在于那些接受所流入之物的人,因为他们把它当成自己的东西来接受,不知道并且不想知道别的。每个人都想成为他自己的,并被自己引领,尤其想从他自己思考和意愿。这就是每个人所享有、似乎属于他自己的那种自由本身,或说自由的本质。那么,他若知道他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都是从别人那里流入的,就会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被抓住并关在笼子里的人,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因此,他生命的一切快乐都会消失,最后连人性本身也一并消失。
我经常看见这一点得到证明。当有些人被允许觉察并感受到他们正被其他人引领时,他们就勃然大怒,以至于脑子一片混乱,丧失了所有自控力,声称若不允许他们照自己的意愿去思想,照自己的思想去意愿,他们宁愿在地狱受捆绑。他们称不允许如此行的这种束缚就是让他们的生命本身受捆绑,这比肉体捆绑还要严酷、难以忍受。若不允许他们照其思想和意愿说话和行动,他们不称之为束缚;因为束缚他们的,是文明道德生活的快乐,这快乐在于说和做,会减缓这种感觉,使束缚更容易承受。
既然人不想知道是其他人在引领他思考,而是愿意从他自己思考,并相信他就是如此行的,那么可推知,他是有责任的;只要喜欢思想他正在思想的,他就无法避免这种责任;不过,一旦不再喜欢这样,他就会摆脱与其他人的这种联系。当他意识到某事是邪恶,并因此想要避开并克制它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时,主就会把他从专注于这恶的社群中解救出来,并转到没有这恶的一个社群。然而,他若知道这恶,却不避开它,就难辞其咎,犯下这恶的罪。因此,凡一个人以为他从自己所做的任何事,可以说都来自他,而不是来自主。
②这样看来邪恶似乎来自主。这一点可被视为从前面的说明(288节)所推出的一个结论,即:从主流入的良善在地狱被转变为邪恶,真理被转变为虚假。但谁都能看出,邪恶和虚假不是来自良善和真理,因而不是来自主,而是来自接受的器皿或物体,因为它专注于邪恶和虚假,扭曲并败坏了所流入之物,这在前面(292节)已充分说明。我已经多次解释(15, 204, 286节)了人里面的邪恶和虚假的源头是什么。在灵界,在那些以为主能除去恶人的邪恶,并放上良善以取代之,由此将所有地狱都转到天堂,拯救所有人的人身上曾作过一个实验。但在本书结尾(331-340节)你会看到,这是不可能的,我在那里论述了瞬间得救和脱离方法的怜悯,或说直接怜悯。
③他们不理解唯独主如何能使所有人都作不同的思考。主的神性之爱是无限的,祂的神性智慧也是无限的;爱与智慧的无限事物从主发出,并流入天堂里的所有人和地狱里的所有人,又从天堂和地狱流入世上的所有人。这意味着没有人会缺乏思考和意愿的能力,因为无限事物就是没有限制的一切事物。从主发出的这些无限事物既普遍又最为具体地流入进来;因为神性由于其最小细节而是普遍的;被称为普遍的,正是这些神性最小细节,如前所示(202节);此外,一切神性最小细节也是无限的。由此可见,唯独主使每个人照着他的性质和圣治的律法思考和意愿。我在前面(46-69节)和《圣爱与圣智》一书(17-22节)已说明,在主里面并从主发出的一切事物都是无限的。
380.⑵不正当的信是指背离独一正信的一切信,这就是那些从别处爬进来,仅视主为人,而非神之人所持守的信。不正当的信是指背离独一正信的一切信,这是不证自明的;因为既然独一之信是真理,那么可推知,凡背离它的都不是真理。
教会的一切善与真皆源于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本为仁的一切事物和本为信的一切事物皆来自该婚姻;另一方面,凡非来自该婚姻的仁与信之物都不是来自合法结合,而是来自非法结合,因而要么来自多偶的婚姻或结合,要么来自通奸。凡承认主,却又拥护异端邪说的虚假之信都是多偶制的产物;而凡承认一个教会有三个主的信则都是通奸的产物。因为这样的信好比一个娼妓,或好比一个女人嫁给了一个男人,却和另外两个男人过夜,并且在与每一个同睡时都称其为她的丈夫。这就是他们的信被视为不正当的原因。在很多经文中,主称这些人为“奸淫”者,这也是祂在约翰福音所说“贼与强盗”的意思: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9)
进羊圈就是进入教会,也是进入天堂。进羊圈也表示进天堂,是因为天堂与教会合为一体,构成天堂的,无非是存在于它里面的教会。因此,正如主是教会的新郎和丈夫,祂也是天堂的新郎和丈夫。
运用上述三个指标就能鉴定信是婚生子还是私生子。这三个指标就是承认主是神的儿子;承认祂是天地之神;承认祂与父为一。所以,信越背离这三要素,就越是不正当的信。那些仅将主视为一个人,而非神的人所具有的信既是不正当的,也是不贞的。这一事实从两个可憎的异端明显看出来,即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他们遭到诅咒,并被逐出基督教会。因为他们否认主的神性,从别处爬进来。不过,我担心这些可憎之物如今仍普遍潜伏在教会中人的灵里面。令人惊讶的是,人越相信自己在学问和判断上胜过别人,就越倾向于抓住“主是人,不是神,并且因祂是人,所以不可能是神”这样的观念,将其归为己有。凡将这些观念归为己有的,都使自己与阿里乌派、苏西尼派为伴,而在灵界,他们都在地狱中。
这就是当今教会中人的普遍的灵,其原因在于:每个人都有一个同伴灵,否则,这人就无法理性、属灵地分析思考,因而不再是人,而是动物。此外,每个人都会吸引一个在其意愿的情感,因而其理解力的感知上类似于自己的灵。若有人凭着取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而将自己引入善情,那么指派给他的同伴就是一位天堂天使。反之,若有人通过自证虚假并过着邪恶生活而将自己引入恶情,那么指派给他的同伴就是地狱灵。一旦这样指定,此人与撒旦的关系就会越来越紧密,仿佛兄弟一般,然后越发强化他的谬念,违背圣言真理,也越发使他认同攻击主的可憎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这是因为,所有撒旦都不能忍受听到出自圣言的任何真理,甚至不想听到耶稣之名;若是听见,他们就会狂怒,四处乱窜,辱骂中伤;这时,若有天堂之光流入,他们就会冲进他们所喜爱的洞穴和黑暗中;他们在其中所享受的这种光,如同猫头鹰在黑暗中所享受的光,或象猫在地下室捕鼠时所享受的光。这就是所有在内心和信仰中否认主的神性和圣言的圣洁之人死后的命运;这就是其内在人的性质,无论外在人多么会表演,伪装得多象一个基督徒。我因着自己的耳闻目睹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
凡仅口头上尊主为救世主和救主,而在心里和灵里却视祂为纯粹的人之人,在说出和教导这类观念时,嘴巴都象抹了蜜,心里却象满了苦胆。他们说的话就象甜饼,心思却象毒酒,或象含有飞蛇的糕点。若是牧师,他们就像悬挂和平国家国旗的海盗,当过往船只当作朋友靠近他们时,他们就升起海盗旗,而不是前者,然后夺取船只,把船上的人员当成俘虏。他们还像善恶知识树的蛇,象光明天使那样靠近,手里拿着从那树上的苹果,并将它涂成金色,仿佛从生命树上采摘下来的;然后献上它们说:
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善恶。(创世记3:5)
他们吃了后,就顺从这蛇下到阴间,与他一起生活。阴间周围全都是吃了阿里乌斯和苏西尼的苹果的撒旦。那些不穿礼服就参加婚礼,后来被丢在外边黑暗里的人(马太福音22:11-13)所指的,就是他们。礼服就是信主是神的儿子,是天地之神,与父为一。那些仅口头上尊主为救世主和救主,而在心里和灵里却视祂为纯粹的人之人,若将自己的思想展示给其他人,并说服他们相信,就是属灵的杀人犯,其中最坏的则是属灵的食人者。因为人的生命来自他对主的爱与信;但是,若这爱与信的核心元素,就是信主是神人(God-man)和人神(Man-god),被拿走,他的生命就转变成死亡。因此,这人就是这样如同羔羊那样被狼杀死和吞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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