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94

294.我在前面(2

294.我在前面(289节)提到:当有些人确信,没有人从自己,而是只从其他人思考,并且其他人也不从自己,而是从经由天堂来自主的流注思考时,他们惊奇地宣称,这意味着作恶不能怪他们;这样看来邪恶似乎来自主;他们不理解唯独主如何能使所有人都作不同的思考。由于这三种观点必定会流入那些仅从结果思考结果,不从原因思考结果之人的思维,所以有必要从原因的角度来接过并解释它们。

①这意味着作恶不能怪他们。因为如果一个人所思想的一切都是从其他人那里流入的,那么责任似乎在作为源头的这些其他人身上。然而,真正的责任在于那些接受所流入之物的人,因为他们把它当成自己的东西来接受,不知道并且不想知道别的。每个人都想成为他自己的,并被自己引领,尤其想从他自己思考和意愿。这就是每个人所享有、似乎属于他自己的那种自由本身,或说自由的本质。那么,他若知道他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都是从别人那里流入的,就会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被抓住并关在笼子里的人,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因此,他生命的一切快乐都会消失,最后连人性本身也一并消失。

我经常看见这一点得到证明。当有些人被允许觉察并感受到他们正被其他人引领时,他们就勃然大怒,以至于脑子一片混乱,丧失了所有自控力,声称若不允许他们照自己的意愿去思想,照自己的思想去意愿,他们宁愿在地狱受捆绑。他们称不允许如此行的这种束缚就是让他们的生命本身受捆绑,这比肉体捆绑还要严酷、难以忍受。若不允许他们照其思想和意愿说话和行动,他们不称之为束缚;因为束缚他们的,是文明道德生活的快乐,这快乐在于说和做,会减缓这种感觉,使束缚更容易承受。

既然人不想知道是其他人在引领他思考,而是愿意从他自己思考,并相信他就是如此行的,那么可推知,他是有责任的;只要喜欢思想他正在思想的,他就无法避免这种责任;不过,一旦不再喜欢这样,他就会摆脱与其他人的这种联系。当他意识到某事是邪恶,并因此想要避开并克制它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时,主就会把他从专注于这恶的社群中解救出来,并转到没有这恶的一个社群。然而,他若知道这恶,却不避开它,就难辞其咎,犯下这恶的罪。因此,凡一个人以为他从自己所做的任何事,可以说都来自他,而不是来自主。

②这样看来邪恶似乎来自主。这一点可被视为从前面的说明(288节)所推出的一个结论,即:从主流入的良善在地狱被转变为邪恶,真理被转变为虚假。但谁都能看出,邪恶和虚假不是来自良善和真理,因而不是来自主,而是来自接受的器皿或物体,因为它专注于邪恶和虚假,扭曲并败坏了所流入之物,这在前面(292节)已充分说明。我已经多次解释(15, 204, 286节)了人里面的邪恶和虚假的源头是什么。在灵界,在那些以为主能除去恶人的邪恶,并放上良善以取代之,由此将所有地狱都转到天堂,拯救所有人的人身上曾作过一个实验。但在本书结尾(331-340节)你会看到,这是不可能的,我在那里论述了瞬间得救和脱离方法的怜悯,或说直接怜悯。

③他们不理解唯独主如何能使所有人都作不同的思考。主的神性之爱是无限的,祂的神性智慧也是无限的;爱与智慧的无限事物从主发出,并流入天堂里的所有人和地狱里的所有人,又从天堂和地狱流入世上的所有人。这意味着没有人会缺乏思考和意愿的能力,因为无限事物就是没有限制的一切事物。从主发出的这些无限事物既普遍又最为具体地流入进来;因为神性由于其最小细节而是普遍的;被称为普遍的,正是这些神性最小细节,如前所示(202节);此外,一切神性最小细节也是无限的。由此可见,唯独主使每个人照着他的性质和圣治的律法思考和意愿。我在前面(46-69节)和《圣爱与圣智》一书(17-22节)已说明,在主里面并从主发出的一切事物都是无限的。


真实的基督教 #339

339.我们之所以必

339.我们之所以必须相信或信仰神,救主耶稣基督,其原因在于,这是信一位可见的神,祂里面有一位不可见的神;对一位既是人,同时也是神的可见之神的信会深入人心。因为信本质上是属灵的,但形式上是属世的。因此,对人而言,这样的信能变得属灵-属世,因为一切属灵之物必须在属世之物中被接受,以便对人有价值。纯粹属灵之物确实能进入人内,但不被接受。这好比以太流入流出,却不产生任何效果。若要产生效果,它必须被被感知并接受,这两个过程(即感知和接受)是在人的心智中进行的,并且除非在属世层面,否则这样的过程无法在人内发生。另一方面,纯属世之信,也就是缺乏属灵实质的信,并非信,只不过是坚定的信念或确信的知识而已。坚定的信念表面上酷似信,但缺乏内在的灵性,故无助于救恩。这就是所有否认主之人身的神性之人的信;这也是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的信,这两派信徒拒绝主的神性。信若不指向一个目标算什么呢?它岂不象是凝望整个宇宙,而视线却仿佛落入虚空,因而化为乌有?它还好比鸟儿越过大气层飞入太空,在那里仿佛在真空中那样死亡。这信停留在人心智内的时间就象风停留在风神过堂里的时间,或光停留在流星里的时间。它出现时就象拖着长尾巴的慧星,但也象慧星一样划过和消失。
总之,信一位不可见的神事实上是盲信,因为人的心智无法见到它的神;这信之光由于不是属灵-属世的,故是虚假的光。这光类似萤火虫的光,或夜间在沼泽或硫磺地所看到的光,或朽木发出的光。无物从这光所出,除了纯粹的幻想,这幻想使表象看似真实,其实它们不是真的。信一位不可见的神只会发出这种光;尤其当人思想神是一个灵,并认为灵就象以太时,更是如此。除了使人象看以太那样看待神外,这信还能有什么后果?所以,他在宇宙中寻找神,由于在那里找不到祂,故相信自然就是神。这就是当今盛行的自然崇拜的源头。主说过:
从来没有人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见过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并且,从来没有人看见神,除了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显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父,除了与父同在的那位,祂见过父。(约翰福音14:6)
还有:
若非借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还进一步说:
人若看见并认识祂,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等)
然而,信主神,救主就不同了。由于祂既是神,也是人,能被靠近,也能用心灵的眼睛被看到,所以这信不是没有目标,而是有一个目标,它从这目标发出,并朝向这一目标;一旦被接受,它就会存留。这就好比一个人见过皇帝或国王后,每当他回想起他们的时候,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他们的音容相貌。信所赋予的视野就象看见一朵闪光的云,其中有一位天使召唤这人到他那里去,以便他能被提升到天堂。这就是主向那些信祂之人显现的方式,祂靠近每个个体,直到他认识并承认祂。只要他知道并遵守祂的诫命,即避开邪恶,行出善行,这一切就会发生;最后,祂会来到他的家,连同祂里面的父一起与他同居住,如约翰福音的这段经文所应许的:
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上述内容是当着主的十二个门徒的面写的,我在写这一切的时候,主差遣他们到我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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